一、低保金
低保标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570元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3800元
城市低保1505户2214人,发放低保资金108.56万元,提标补发7-8月低保金56.17万元,当月人均补助水平633元/人;
农村低保1707户2612人,发放低保资金160.1143万元,当月人均补助水平588元/人。
二、高龄津贴
城市高龄低收入老年人143人,发放高龄津贴6.79万元;
农村高龄低收入老年人613人,发放高龄津贴27.83万元。
三、困难残疾人补贴
城市困难残疾人1052人,发放困难残疾人补贴18.99万元;
农村困难残疾人731人,发放困难残疾人补贴12.224万元。
四、特困供养金
分散供养标准:每月每人800元
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月1250元
为153名特困供养人员发放14.085万元
五、医疗救助金
兴庆区2017年第八批城乡医疗救助为25人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1899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