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103/2021-00049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1-05-24
发布机构 兴庆区民政局 责任部门 兴庆区民政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兴庆区民政局2021年4月份社会救助资金发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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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低保金

低保标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620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4560

市低保2375户,3472人,发放低保资金1827020元

农村低保2002户,2968人,发放低保资金1545973元。

二、高龄津贴

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标准:

80-89岁:450元/人/月;

90-99岁:500元/人/月;

100岁以上:700元/人/月。

城市高龄低收入老年人112人,发放高龄津贴51650元。

农村高龄低收入老年人608人,发放高龄津贴275900元。

三、特困供养金

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月833.33元

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月1250元

147名特困供养人员发放特困供养金150416.4元

发放4月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资金30人29382元(发放标准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护理费为747元/月,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护理费为1245元/月)

发放4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资金21人2520元(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20元)。

四、孤儿养育津贴

41名孤儿发放孤儿养育津33139元。

五、困难残疾人补贴

发放4月未享受低保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074人19.844万元;

发放4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345人64.14万元;

发放4月享受低保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419人45.48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