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村)、各站办所:
根据《关于全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非领导职责职员等级晋升意见(试行)》文件精神,我单位陈文平同志符合等级晋升条件,经街道民主测评,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公示无异议后,同意陈文平同志晋升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非领导职责八级职员。
兴庆区丽景街街道办事处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2月7日
索 引 号 | 640104-214/2021-00035 | 文 号 | 银兴丽办发[2021] 9号 | 生成日期 | 2021-02-08 |
发布机构 | 兴庆区丽景街街道办事处 | 责任部门 | 丽景街综合协调办 | 关 键 字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是否有效 | 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