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214/2020-00230 文  号 银兴丽办函〔2020〕231号 生成日期 2020-11-09
发布机构 兴庆区丽景街街道办事处 责任部门 丽景街市民服务中心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解除丽景街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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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

现有我办事处招聘的17名公益性岗位人员李建国、刘风梅、许学义、常会娟与我办事处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原因:合同到期。因此在2020年10月31日与我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请贵局配合办理后续工作。

兴庆区丽景街街道办事处

2020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