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各站办(中心)、辖区各物业公司:
为进一步提升我街道防汛防涝抢险工作能力,尽可能保证辖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丽景街街道办事处防汛防涝抢险工作预案》,请各社区、各社区、各站办(中心)、辖区各物业公司严格遵照本预案执行。
兴庆区丽景街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26日
丽景街2023年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四级党委、政府防汛防涝工作安排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工作原则,保证汛期辖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和生产建设正常进行,确保辖区防汛、防内涝工作的正常开展,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防汛,以人为本,扎扎实实做好防汛各项工作,确保辖区沟渠、居民住宅低洼区等防汛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根据《自治区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抗旱和防汛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和规定,结合丽景街实际,特制定2023年防汛抢险预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防汛防涝属地责任,深刻汲取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扎实国务院十五条举措,自治区20条硬措施,杜绝发生因汛情涝情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为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
为做好防汛工作,保证政令畅通,丽景街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丽景街的防汛工作。
主 任:任桂霞 街道党工委书记
常务副主任:李 锋 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翊韬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兼)
丽景街派出所所长
任海燕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穆 欣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王素萍 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
向 莉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拜淑莞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向阳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孟春晖 兴庆区消防大队第三组组长
成 员:王振刚 街道安委办负责人
马会泉 街道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杜金蓉 街道民生服务中心主任
王锦娥 街道综治中心主任
张亚洲 街道综合执法管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蒯 旭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
李林艳 党建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
陈 佳 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
刘建武 综治中心工作人员
吴 萍 泰和社区书记、主任
杜 贝 双庄社区书记、主任
汪 莉 景墨社区书记、主任
杨桂梅 兰溪社区书记、主任
赵园园 庆春社区书记、主任
金 继 满春社区书记、主任
刘春艳 景太社区书记、主任
刘 佳 观湖社区书记、主任
杭玉红 春城社区书记、主任
闫 园 银虹社区书记、主任
王 娥 八里桥社区书记、主任
王海萍 玺悦社区书记、主任
侯萍丽 景熙社区书记、主任
郑 鑫 康平社区书记、主任
艾 羽 雅苑社区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防汛工作各项事宜。根据防汛工作需要,分别设立以下工作组:
1、抢险应急组:
组 长:李 锋
责任部门:综合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人 员:王振刚 许宗保 刘建武 梁晓岗
2、交通运输组:
组 长:李向阳
责任部门:丽景街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办公室
人 员:马会泉 张亚洲
3、卫生防疫组:
组 长:拜淑莞
责任单位:民生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人 员:田彩虹 杨超 周莉 王娟
4、振灾抚恤组:
组 长:任海燕
责任部门:民政办公室
人 员: 马娣兰 杨学花马晓梅 张立坤 石静
5、治安防范组:
组 长:杨翊弢
责任单位:丽景街派出所
6、物资保障组:
组 长:王锦娥
责任部门:综合办公室
人 员:王晓露 王焕红
7、宣传报道组:
组 长:李林艳
责任部门:党建工作办公室
人员:闫佳 赵颖王佳雯 罗静
各社区成立相应的防汛机构,认真落实各项防汛工作,责任安排到人。从2023年5月28日至9月30日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健全自上而下的防汛指挥体系,保证防汛政令畅通。
三、防汛任务和防汛重点
(一)防汛任务:通过采取积极有效,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保证辖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各项生产建设的正常运行,把可能发生的洪灾所造成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确保丽景街安全度汛。
(二)防汛重点:城市防汛、城市泄洪。
1、城市防汛:以辖区内的城市区域为主。可能发生的险情主要有:一是雨季连降暴雨,街道下水管道排水不及时,造成雨水淹街漫路或进入沿街各单位和居民住宅。二是唐徕渠水位超出警戒线,渠堤决口淹没城区。为此,各社区要提前检查下水道,清除淤塞,保证提供最大的排水能力。
责任部门:各社区
2、城市泄洪:四二干沟负担排泄城区暴雨积水任务,暴雨发生时,各相关单位必须检查沟道排水状况,清除淤塞,保证排水畅通。发生暴雨时要增加巡查沟道建筑物过水情况次数,发现淤堵现象及时清除。针对连续降雨或突降暴雨所造成的城市内涝,各社区要加强地下车库的监督,督促地下车库管理单位加强自身管理,一旦发现暴雨,要关闭地下停车场,禁止车辆出入,并搭建围堰,避免经济损失。
责任部门:各社区
四、防洪防汛调动运行措施
(一)丽景街防汛防洪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辖区内的防汛抢险工作。小组各成员部门统一接受组长的指挥和调度,如发生险情,各部门要立即到岗,按照分工,积极开展救灾工作。
(二)丽景街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丽景街的防汛日常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掌握气象、水文变化趋势;及时监督检查各防汛责任单位的防汛准备工作、值班带班情况和辖区内防汛重点区域、地段的险情隐患排除情况;要制订预防措施和抢险办法,及时向丽景街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及兴庆区防汛办汇报汛情。
(三)防汛抢险队伍建设。各社区要成立一支以基干民兵为主的防汛抢险队伍,以备随时调用。具体人数为:八里桥、玺悦、景熙、庆春社区39人,景墨、银虹、景太社区24人,雅苑、满春、春城社区31人,双庄、兰溪社区21人、康平、泰和、观湖24人,机关102人。抢险队伍要配备足够的铁锹、拖车绳、急救包、编织袋等抢险工具,做到发生洪水时有物可用,有人可调。
(四)防汛物资储备。丽景街防汛办和各社区要准备一定数量的编织袋、雨衣、雨鞋、铁锹等防汛物资,以备汛期调用。如遇特大险情,各部门防汛物资由丽景街防汛领导小组统一调用,账目资金随后结算。
五、防汛应急处理程序
办事处值班人员根据上级防汛指挥部发布的防汛警报和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立即向办事处防汛应急小组进行通报,并迅速通知社区领导,要求及时做好防汛准备。
社区在接到启动防汛应急预案后,立即组织本辖区的相关人员立即到达指定地点进行防汛抢险准备,及时动员受雨水灾害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
各辖区发生的灾害损失应及时统计并根据规定上报兴庆区政府和防汛主管部门
六、防汛抢险纪律
(一)各部门抢险期间必须服从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各司其职。
(二)必须坚决执行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
(三)无防汛防洪工作领导小组的命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警戒命令和撤离阵地的命令。
(四)各防汛抢险责任部门要及时、如实向防汛领导小组报告抢险情况,不得虚报、瞒报、贻误战机。
(五)各防汛抢险队伍要严格岗位责任制。不得脱岗、离岗、缺岗,要保持通讯畅通,从即日起24小时不得关闭手机,一经发现要予以严肃处理,由此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要按照规定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六)要严格按照本预案所规定的抢险顺序进行抢险。
(七)丽景街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及时准确地掌握天气、气象变化等情况,不得因人为因素出现差错。
(八)有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在特大险情时,要无条件地服从防汛领导小组调度,投入到抢险工作中去,不得借口推诿。
对在抢险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表彰奖励;对于虚报、误报、瞒报、不服从抢险命令、预防措施不到位或调度、指挥不力,造成严重损失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及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