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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02010096982B/2022-00041 文  号 银兴丽党工发〔2022〕 25号 生成日期 2022-03-02
发布机构 兴庆区丽景街街道办事处 责任部门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印发《丽景街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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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四办三中心、各社区:

现将《丽景街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银川兴庆区丽景街街道工作委员会             兴庆区丽景街街道办事处

                                                              2022年3月2日

丽景街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

为建立健全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和发展长效机制,着力提升森林草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按照中共兴庆区委办公室  兴庆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庆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兴党办发〔2021119)工作部署,结合丽景实际,制定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统领,以实现“生态园林化”为目标,以深化山林权改革为动力,以严格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科学开展生态修复治理、不断提高生态系统稳定性为主要任务,全面建立林(草)长制(以下简称“林长制”),构建街道社区干部职工保护和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目标责任,建立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和发展森林草原的主体责任,切实增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和发展的政治自觉和法律自觉,守好改善生态环境生命线,构建黄河上游和西北地区生态安全屏障,谱写建设美丽新宁夏的兴庆新篇章。

二、组织体系

(一)林长设置

街道级林长设置。街道级设置林长副林长,林长由街道党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林长由街道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担任街道级副林长责任区域以社区为单位。

社区级林长设置。社区级设置林长,由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社区级林长责任区域以本社区森林草原小班为单位。

(二)建立林长会议制度。各级林长定期召开会议,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林长制决策部署;研究本级林长制重大决策、重点规划、重要制度,部署全局工作;确定年度工作要点、考核标准及重大责任追究事项等。林长会议由林长、副林长、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林长会议由林长或委托副林长召集,每年原则上召开不少于4次。

(三)设立林长办公室。林长办公室设在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承担林长制的组织实施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为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林长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街道其他三办三中心负责人、各社区书记为组成人员。

(四)建立林长制考核机制。按照兴庆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责任目标,组织对森林草原管理进行科学评估,及时掌握各类森林草原管理和保护成效情况。配合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林长办对辖区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土地治理面积等指标进行评估。林长办公室按照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进行考核,确保林长制工作达标达效。

三、工作职责

林长职责:街道级林长、副林长负责在责任区内组织开展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组织实施森林草原资源管理,及时发现、制止并支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对责任区内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负总责。

社区级林长、副林长主要负责在责任区内组织开展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及时发现、制止责任区内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行为,并立即向上级林长报告。

下级林长对上级林长负责,上级林长对下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

林长制协作部门职责:林长制协作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分工,切实履行指导监督职责,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快推进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实施,协同推进林长制相关工作。

林长办公室职责:作为林长制日常办事机构和各相关部门协同工作平台,负责林长制工作日常事务,具体落实本级林长决策事项,落实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林长制工作安排部署,定期或不定期向本级林长报告本辖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和发展情况,负责与上级林长办沟通协调林长制工作相关事宜。承办本级林长制相关会议,下达年度工作任务,监督、协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组成成员结合各自职责,切实履行岗位职责

四、主要任务

积极配合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完成以下任务。

()深化森林草原改革。深化山林权改革。加强林权登记与林业管理有效衔接,全面推行山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吸引各方力量参与绿化建设。引导工商资本投资林业,推进“以林养林”新模式,探索“以地换林”新路径。

完成时限:202412月底

()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生态保护。

1.健全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将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国土绿化面积、森林草原防火防疫控制率、湿地保护率、禁牧等作为重要指标,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具体任务、责任主体、保障措施,构建系统完备、结构稳定、健康安全的森林草原生态系统。

完成时限:202212月底

2.强自然保护地管理。配合银川市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配合完善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斑块间的有机衔接,加快动物生境营造;配合对各类自然保护地进行统一管理、全面保护、系统治理,强化生物多样性和森林草原资源监测,维护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健康稳定。

完成时限:  2022年12月底

3.落实森林草原保护制度。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落实林地和草原分类分级管理制度;配合古树名木资源调查立档和保护,确保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100%。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4.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根据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宁夏银川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8—2030年)》和《银川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要求,按照评价指标和测评办法,巩固已有成果,积极配合银川市推进未达标指标建设,全面提升森林质量,构建完整生态体系,加快国家森林县城、森林乡村创建工作,完善森林生态网格,“十四五”期间完成森林城市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创建。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三)加强森林草原生态修复

1.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持续推进片林、景观通道、庭院绿化、四旁绿化、休憩公园等建设。创新义务植树实现形式,促进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提升。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2.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严格落实《宁夏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建立全面保护、系统恢复、用途管控、权责明确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体系,确保天然林面积保持稳定,质量持续提升。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3.提升森林草原生物多样性。配合相关部门采取抚育间伐、补植补造、促进天然更新等综合措施,不断提升林草生态系统功能;加强野生动植物,特别是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不断丰富生物多样性。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

(四)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灾害防控。

1.落实重大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制。加强有害生物灾害预测预警预防,加大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等重点有害生物防控,严格控制有害生物成灾率,推进联防联治、社会化防治和无公害防治,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稳定在3.5‰。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2.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坚决遏制野生动物非法贸易活动,全面巩固禁食野生动物成果,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生物多样性及生态平衡。配合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在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3.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目标责任一体化。强化工作衔接和协调配合,在重点时段组织开展联合督查,加大火灾隐患排查与巡查力度;落实野外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严格野外用火管控,坚决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草原火灾受害控制率在0.3‰以内。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五)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监测监管。

1.加强森林资源监测能力提升。配合相关单位改造提升信息化基础设施、林草资源数据库、森林草原防火管理系统、综合管理平台,实现森林草原信息资源数字化、系统管控智能化和管理服务协同化。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2.强化森林草原执法监督管理。强化联合执法监督,加强对盗伐滥伐林木、乱开滥垦草原、乱捕滥猎野生动物、非法征占用林地、草原、绿地、湿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督查力度,及时上报相关部门,按照谁破坏、谁赔偿的原则,严格林业生态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推行林长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构建责任明确、制度健全、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森林草原保护和开发责任新机制。建立健全林长制信息共享、工作督查、部门协调、考核等制度,尽快形成配套齐全、设置合理、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着力推动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长效长治。

()强化考核问责。严格实施林长制考核办法,上一级林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林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职工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本地区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等失职失责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加强社会监督。各级林长要加强日常巡查,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树立林长公示牌,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利用融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1.街道级林长、副林长级名单及责任分工

附件1:

街道级林长、副林长名单及责任分工

一、街道级林长

(一)林长

张宝宁  丽景街街道党工委书记

    丽景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责任区域:景墨社区

(二)副林长(9人)

任海燕  丽景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责任区域:康平社区、庆春社区

虎慧燕  丽景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责任区域:银虹社区、雅苑社区

路桥  丽景街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

责任区域:春城社区

李向阳  丽景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责任区域:泰和社区、观湖社区

向莉丽景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司法所所长

责任区域:景太社区

马灵丽景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责任区域:景熙社区、玺悦社区

王锦娥丽景街街道综治中心主任

责任区域:八里桥社区

杜金蓉丽景街街道民生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

责任区域:双庄社区

马会泉丽景街街道公用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责任区域:兰溪社区、满春社区

社区级林长

(一)康平社区

1.林长

郑鑫丽景街街道康平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责任区域:康平社区森林草源小班

2.副林长

李巧兰丽景街街道康平社区副主任

责任区域:1一9网格

(二)景墨社区

1.林长

汪莉丽景街街道景墨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责任区域:景墨社区森林草源小班

2.副林长

张金娥丽景街街道景墨社区副主任

责任区域1一7网格

(三)泰和社区

1.林长

吴萍丽景街街道泰和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责任区域:兴庆府大院东区社区森林草源小班

2.副林长

梁志莉丽景街街道泰和社区副主任

责任区域1一7网格

(四)银虹社区

1.林长

闫园丽景街街道银虹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责任区域:银虹社区森林草源小班

2.副林长

马学英丽景街街道银虹社区副主任

责任区域:1一9网格

(五)八里桥社区

1林长

邓燕丽景街街道八里桥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责任区域:八里桥社区森林草源小班

2.副林长

陈晨丽景街街道八里桥社区副主任

责任区域:1一7网格

(六)观湖社区

1.林长

张春燕丽景街街道观湖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责任区域:观湖社区森林草源小班

2.副林长

徐梅芳丽景街街道观湖社区副主任

责任区域:1一5网格

(七)满春社区

1.林长

金继丽景街街道满春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责任区域:满春社区森林草源小班

2.副林长

李莉丽景街街道满春社区副主任

责任区域:1一11网格

(八)双庄社区

1.林长

杜贝丽景街街道双庄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责任区域:双庄社区森林草源小班

2.副林长

胡阳丽景街街道双庄社区副主任

责任区域:1一12网格

(九)景熙社区

1.林长

马辉丽景街街道景熙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责任区域:景熙社区森林草源小班

2.副林长

候苹利丽景街街道景熙社区副书记

责任区域:1一9网

(十)春城社区

1.林长

杭玉红丽景街街道春城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责任区域:春城社区森林草源小班

2.副林长

马微丽景街街道春城社区副主任

责任区域:1一9网格

(十一)雅苑社区

1.林长

艾羽丽景街街道雅苑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责任区域:雅苑社区森林草源小班

2.副林长

雍欣丽景街街道雅苑社区副主任

责任区域:1一7网格

(十二)兰溪社区

1.林长

杨桂梅丽景街街道兰溪社区党委副书记

责任区域:兰溪社区森林草源小班

2.副林长

赵鸿雁丽景街街道兰溪社区副主任

责任区域:1一9网格

(十三)庆春社区

1.林长

赵园园丽景街街道庆春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责任区域:庆春社区森林草源小班

2.副林长

王菲丽景街街道庆春社区副主任

责任区域:1一10网格

(十四)景太社区

1.林长

刘春艳丽景街街道景太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责任区域:景太社区森林草源小班

2.副林长

柴朝霞丽景街街道景太社区副主任

责任区域:1一8网格

(十五)玺悦社区

1.林长

王海萍丽景街街道玺悦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责任区域:玺悦社区森林草源小班

2.副林长

刘晨晨丽景街街道玺悦社区副主任

责任区域:1一11网格

因领导职务调整的,由街道级林长办提出林长变更意见,经街道级林长会议研究后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