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214/2021-00086 文  号 银兴丽办发〔2021〕38号 生成日期 2021-06-26
发布机构 兴庆区丽景街街道办事处 责任部门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关 键 字 食品安全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印发《丽景街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实施方案(修订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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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四办三中心:

根据兴庆区食安办《关于征求兴庆区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 实施方案修改意见的通知》(银兴食安委办发〔2020〕12号)和《兴庆区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文件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丽景街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实施方案(修订案),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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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丽景街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实施方案(修订案)

建立健全丽景街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切实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加快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工作,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丽景街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实施方案(修订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总体要求,不断深化“党政同责、部门协作、企业自律、社会参与、行业规范”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促进丽景街食品药品安全高质量发展,用3年时间,建成“以落实四个最严为引领,以互联网智能监管为支撑,以提升保障水平为核心”的食品药品安全区。

(一)食品药品安全整体状况良好。群众满意度达到75%以上,知晓率达到80%以上,支持率达到90%以上,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明显提升。

(二)监管责任落实到位管理机制运行高效。监管责任和监管部门事权划分科学清晰,党政同责全面落实,综合协调机制运行顺畅。城市社区100%实现网格化管理,健全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基本形成。

二、重点任务

1.强化食品药品流通监管。规范辖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早市、餐饮夜市“脏乱差”现象。

责任部门: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食安办)

配合部门:综合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民生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卫健办)、各社区

2.强化餐饮业质量安全监管。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餐饮单位无差异化管理和用餐环境改善行动,统一餐饮服务基本要求,着力解决餐饮后厨环境卫生脏乱差、餐饮操作不规范等问题。配合兴庆区食安办落实原料验收、人员管理、生产加工、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做到食品安全可靠、环境卫生整洁、经营服务优良。

责任部门: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食安办)

配合部门:综合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民生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卫健办)、各社区

3.全面提升城乡接合部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水平。制定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分区域、分类型、分品种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清查辖区满春小康村、双丰自建巷等城乡接合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提升行动,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三无”假冒伪劣和过期食品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全面规范食品药品流通供应体系,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责任部门: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食安办)

配合部门:综合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民生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卫健办)、各社区

4.切实保障校园食品安全。严格落实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落实学校相关责任人陪餐制度。全面加强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监督管理。

责任部门: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食安办)

配合部门:综合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教育办)、各社区

5.实施农贸市场和“小微”经营者规范达标活动。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便民市场有序进行改造,促进各类市场硬件设施和软件管理提档升级。持续开展“五小”食品综合治理,规范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小摊点、小市场的经营行为。配合兴庆区食安办推动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督促企业结合实际设立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大型企业要率先建立和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开展自查评价,建立追溯体系,推进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学校食堂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到2022年投保率达到30%以上。

责任部门: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食安办)

配合部门:综合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各社区

6.构建管控有效的风险预警体系。加强协作配合和资源信息互通共享,对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早发现、早沟通、早研判、早预警。完善预警交流机制,定期开展风险会商。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和处置规程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建立重大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进一步提高基层监管人员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风险。

责任部门: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食安办)

配合部门:综合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民生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各社区

7.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及时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开展从业人员培训,持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五进”(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宣传活动。在中小学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教育。

责任部门: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食安办)

配合部门: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教育办)、各社区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各项工作有效落实,调整丽景街街道办事处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长:朱成业   丽景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长:张   丽景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专职副组长:马会泉   丽景街街道办事处食安办主任

:杨建国   丽景街兰溪社区书记

  丽景街银虹社区书记

  丽景街泰和社区书记

  丽景街景墨社区书记

  丽景街雅苑社区书记

  丽景街康平社区书记

胡月琴   丽景街八里桥社区书记

  丽景街景熙社区书记

  丽景街满春社区书记

孙文婷   丽景街庆春社区书记

王海萍   丽景街玺悦社区书记

  丽景街双庄社区书记

刘春   丽景街景太社区书记

杭玉红   丽景街春城社区书记

张春菊   丽景街观湖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由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领导小组实行席位制,组成人员工作变动后,由相应岗位的继任同志继续担任。

四、实施步骤

(一)调整部署阶段(2020年10月至2020年11月)。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明确职责,组织动员辖区所有力量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各项工作。修订印发《丽景街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实施方案(修订案)

(二)落实阶段(2020年11月至2022年10月)。根据工作方案和指标要求,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落实工作措施,组织实施创建工作。

(三)自查自评阶段(2021年11月至2022年5月)。自下而上对辖区食品安全创建工作进行自查自评,量化自评结果,形成自评报告,迎接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创建合力。创建品药品安全区工作点多面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各中心、各办公室、各社区要进一步提高对创建工作的认识,增强使命感、责任感,严格落实党政同责,把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作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重点抓手,列入本阶段重点工作,密切配合,高效执行,及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切实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监管体制,落实“四有两责”。各中心、各办公室、各社区要认真贯彻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工作的具体安排部署,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四有两责”(即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和监督抽验责任),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三)瞄准群众需求,共享创建成果。各中心、各办公室、各社区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始终聚焦群众的需求,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要将“社会认可、群众满意”这一根本标准贯穿创建工作始终,引导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共建共享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使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过程成为群众“获得感”与日俱增的过程。

(四)深入宣传,积极总结。各社区要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工作重点和创建标准等内容,增进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聚焦群众需求,形成全社会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要加强对食品安全创建工作的督导,及时总结创建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有效发挥创建工作的辐射带动作用,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积累好的经验、提供好的模式。

(五)严明评价纪律,确保工作实效。各社区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按照“学、查、改”的要求,做到创建工作贴近群众需求、贴近日常生活、贴近发展实际,坚决抵制各种形式主义、“面子工程”和扰民做法,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创建结果有效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