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兴庆区科技局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科技局是具有独立机构和编制的政府职能部门,具备以下职能:
1、承担引导支持科技人员创业,加速科技成果转化,鼓励科技人员创办科技服务实体的职责;承担征集、开发科技类创业项目的职责;指导、协助、督促有关单位做好防震减灾科普知识教育、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演练。
2、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协调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
3、贯彻执行区、市科技发展宏观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拟定兴庆区科技发展的政策和中长期规划,制定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措施和各类科技计划。
4、 组织实施并监督管理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拟定本部门管理的科技经费预算、决算方案,并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研究提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措施、建议并指导、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科技成果的引进、实验、示范和推广工作。
5、负责组织申报各类科技项目,征集、开发科技类创业项目。协调、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村信息化,开展科技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工作。引导支持科技人员创业,加速科技成果转化,鼓励科技人员创办科技服务实体。普及科学知识,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举荐人才,表彰优秀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培训,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搞好科技咨询服务,推动科技进步。
承办兴庆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科技局属一级预算单位,核定行政编制4人,实有人员6人,政府聘用人员6人。
兴庆区科技局2019年部门预算——预算表
详见附件
兴庆区科技局2019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兴庆区科技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兴庆区科技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137.9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37.9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37.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预算1137.94万元,包括:科学技术支出1102.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0万元。
二、关于兴庆区科技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兴庆区科技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1.9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131.94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减少62.17万元,下降47.12%。
人员经费124.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7.18万元、津贴补贴20.44万元、奖金2.2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5.67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8.41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医疗费0万元、助学金0万元、奖励金0万元、住房公积金8.60万元、提租补贴0万元、采暖补贴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7万元。
公用经费7.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98万元、印刷费0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04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0.6万元、取暖费0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专业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0.48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5.1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兴庆区科技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1006万元,其中:按政府收支科目类、款、项,用途分项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科学技术支出2019年预算1006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据增加255万元,增长25.35%。主要用于科学技术事务管理和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其中12万元用于科学技术事务管理比2017年执行数据减少3万元,下降20%;994万元用于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较2018年执行数据增加258万元,增长35.1%;
三、关于兴庆区科技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兴庆区科技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减少)0万元。
四、关于兴庆区科技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单位:兴庆区科技局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单位: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兴庆区科技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 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人员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0元、津贴补贴0元、奖金0元、社会保障缴费0元、伙食补助费0元、绩效工资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元、离休费0元、退休费0元、抚恤金0元、生活补助0元、医疗费0元、助学金0元、奖励金0元、住房公积金0元、提租补贴0元、购房补贴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元;
公用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元、印刷费0元、咨询费0元、手续费0元、水费0元、电费0元、邮电费0元、取暖费0元、物业管理费0元、差旅费0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维修(护)费0元、租赁费0元、会议费0元、培训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专用材料费0元、劳务费0元、委托业务费0元、工会经费0元、福利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其他交通费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元、办公设备购置0元、专用设备购置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兴庆区科技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0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其中:按政府收支科目类、款、项,用途分项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据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
五、关于兴庆区科技局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兴庆区科技局2019年收入总预算1137.94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37.94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总预算1137.9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37.9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137.94万元,占100%;事业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预算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0万元,占0%;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债务预算收入0万元,占0%;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占0%;投资预算收益0万元,占 0%;其他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支出包括:行政支出1137.94万元,占0%;事业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投资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兴庆区科技局本级1个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3万元,下降2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兴庆区科技局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兴庆区科技局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0辆,价值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5.1万元;其他资产价值19.29万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0辆,价值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5.1万元;其他资产价值19.29万元。
所属单位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0辆,价值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0万元;其他资产价值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兴庆区科技局没有需要说明的预算绩效情况。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兴庆区科技局2019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5、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7、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