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教育局2023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名单公示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 教育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退役军人事务厅 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宁财规发〔2022〕25号)、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调整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补助政策的通知》(宁教学〔2019〕205号)文件精神,通过家长和学生自评申请、学校审核、教育局复审,2023年春季学期各学段资助名单已确定。现将资助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请向兴庆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组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0951)6715379。来信请寄:750004兴庆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组办公室收(教育局203室)。来访接待室设在兴庆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组办公室。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的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9: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
为便于对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尽可能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留下联系地址、电话号码。兴庆区教育局将对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不符合受助条件,兴庆区教育局将取消受助资格。
银川市兴庆区教育局
2023年6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