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兴庆教育质量,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兴庆区委、区政府紧扣“六大提升行动”目标任务,不断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推进兴庆区教育质量提升行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实现教育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兴庆区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区情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教育质量提升这一主线,重点在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创新发展、教育资源保障、课程资源研发,教育评价改革,“五育并举”体系建设等方面实现新突破。持续提升“受教育在兴庆”品牌的影响力、吸引力、辐射力,以教育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兴庆区经济社会发展,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教育资源保障能力提升行动
1.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落实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达标县(区)创建。新建、移交和回收公办园4所,新增学位1260余个,标准班额占比达到60%。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动态保持在87%及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动态保持在50%及以上。自治区级示范园占比达到25%及以上,银川市级示范园占比达到30%及以上,一类园占比达到30%及以上。出台《兴庆区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将现有4个幼教集团扩增至8个,为新建和回收园配备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牵头单位:兴庆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兴庆区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审批局)
2.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坚持树立“项目为王”理念,不断加大教育项目建设力度,今年投入约2.66亿元,开工建设项目7个(续建项目2个、新建项目4个、筹备项目1个),年底新增学位4000余个,缓解学位供需矛盾;投入1200万元,配齐新建学校及回收幼儿园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全力保障秋季学期正常开学;投入810万元,改造十中、十五中、五幼等15所中小学幼儿园基础设施,改善办学条件。至2023年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资源配置指标达标校区占比提高到30%,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显著提升。(牵头单位:兴庆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兴庆区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审批局)
3.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落实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政策,加大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配置投入,满足新课改新高考要求。严格执行高中招生政策及相关规定,规范化办学。充分利用银川一中优质教育资源托管带动作用,确保银川市第三十一中学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办学。(牵头单位:兴庆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兴庆区财政局)
4.推进特殊教育延伸融合发展。落实“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强化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优化残疾儿童教育环境,确保招收5名及以上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普通学校实现资源教室全覆盖,实现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保持在98%以上。推进特殊教育向学前和高中阶段逐步延伸,残疾青少年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达到37%。(牵头单位:兴庆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兴庆区财政局、残联)
5.加快推进民办教育规范发展。贯彻落实《银川市关于开展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按照“一校一案”要求,制定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问题整改方案,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开展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加强民办学校招生及收费监管,坚持民办学校年检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年检结果。(牵头单位:兴庆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兴庆区民政局、财政局、审批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各乡镇街道)
(二)实施“双减”工作减负增效提升行动
6.进一步提高校内教育教学质量。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五育并举”育人举措,推广播放《中小学德育学堂》视频节目不少于40期160版,实现高中小学段全覆盖。创新兴庆区“3+3”教体艺融合发展模式,坚持“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特色创建,健全美育素养监测体系。年内争创自治区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2家、自治区劳动教育示范学校5所,打造20门劳动教育精品课。加大中小学全学科全学段优化作业设计,实施“基础性必做作业+拓展性选做作业”相结合。实行政府财政兜底农村学校困难学生“5+2”课后托管服务费专款专用,努力提升课后托管服务质量。开展银川市“推进课堂变革”活动、“四课”活动和“基础教育精品课”活动。(牵头单位:兴庆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兴庆区团委、财政局、人社局、科技局、文广局)
7.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持续落实“双减”政策,推动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教育行政执法建设,加强公安、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定期更新“黑白名单”。畅通线索获取渠道,提高群众参与监督的主动性,加大隐形变异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继续保持学科类培训机构预收费和“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全流程监管“两个100%”。落实区市“双减”协调推进机制,统筹做好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牵头单位:兴庆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兴庆区文广局、科技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分局、综合执法局、各乡镇街道)
(三)实施教育数字化赋能提升行动
8.推进“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与成果应用。发挥宁夏中小学智慧教学研究中心落地兴庆的区位优势,以“宁教云”为载体和有力支撑,拓展兴庆区“345研训教一体化”范围,年度轮训教师7000人次。加大城乡学校“三个课堂”应用力度,开展“在线互动课堂”、研发推广兴庆优质教学资源。投入807万元实施兴庆区教育城域网升级改造服务项目,实现教育专网IPV6提速升级,推进建设24所星级智慧校园。持续开展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全员达标工作,教师信息技术素养测评合格率达到95%以上。(牵头单位:兴庆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兴庆区财政局、网信办、智慧城市运营中心)
9.持续推进教学变革。聚焦基础教育质量提升目标,进一步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成果向提升教育质量实战化运用转变,开展“兴庆区级基础教育精品课”和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案例评选活动,向国家、自治区、银川市推选优秀教学成果,每年各类优质课获奖不少于200节次。加强艺术、体育、科学等学科建设,努力创建创新实验室1个,培育创新素养教育领航校长1名,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探索建立学业水平分级监测管理考评制度。(牵头单位:兴庆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兴庆区教师发展中心、财政局、网信办、科技局、文广局、智慧城市运营中心)
10.强化教研工作支撑。落实《新时代教研员管理办法》,实施教研员专业能力提升计划,遴选一批学养深厚、理念先进、能力突出的教师担任专兼职教研员。加强教研员队伍动态考核结果应用,健全教研员准入退出、交流轮岗、考核评价和奖励惩处机制。落实教研员包区域、包学校、包教师、包学科、包质量“五包”责任制。加大农村学校教学指导力度,推进城乡联动教研。发挥京银“互联网+教育”合作“双优云桥”续建项目、宁夏人工智能研究院等重点合作项目优势,在兴庆区“345”研训模式的基础上,探索全新智慧教学教研方式。打造一批自治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模式。(牵头单位:兴庆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兴庆区教师发展中心、财政局、网信办、科技局、智慧城市运营中心)
(四)实施教师队伍专业发展提升行动
11.深入推进“区管校聘”改革。切实把“区管校聘”竞聘结果与绩效工资、评优评先、职称评聘、岗位晋级等紧密结合,以“区管校聘”改革为契机,开展教育系统“321优秀年轻骨干培养计划”,研究制定《银川市兴庆区教师管理办法》《兴庆区农村学校青年教师能力提升行动方案》,探索建立中小学校教师编制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城乡教师定向交流互动,校级管理人才梯队培养的动态用人的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兴庆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兴庆区人社局、编办、财政局)
12.狠抓师德师风建设。开展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活动,加强教师队伍理想信念教育;落实银川市“强素质、强服务、强担当、强斗志”四强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持续开展师德师风提升三年行动,按照《银川市教师师德失范管理制度》,建立教师师德失范名单,落实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关注教师身心健康,组织开展教师减压团辅、校园文化节等活动,丰富教师文娱生活。选树师德标兵等优秀榜样、楷模,建立教师长期从教荣誉制度,对兴庆教育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退休教师颁发荣誉奖章,切实提高教师职业光荣感和认可度。(牵头单位:兴庆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兴庆区委组织部、宣传部、纪委、人社局、信访局、财政局)
1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新录用18个学科50名公费师范生、97名事业编教师,考核认定29名特岗教师并办理入编手续。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聘用教师的管理,合理调配学校教师比例,对没有达到国家教师配备标准的学校,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按国家标准补齐所缺编制。科学配备、合理规范使用聘用教师,严格控制非教师岗位聘用人员数量,不允许超规定标准聘用教师。通过“调、买、聘、转”等方式不断补充学前教育幼教岗位,努力化解幼师编制紧缺难题。(牵头单位:兴庆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兴庆区编办、人社局、财政局)
14.加大教师培养力度。强化新入职教师跟踪指导,坚持开展“国培计划”“青蓝工程”“卓越计划”,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发挥兴庆区未来创新学院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走出去,请进来”“优质校包薄弱校”“教师互派互学”等方式,加强与高校或培训机构合作,建立教师培养合作机制。围绕校长领导力、课程建设和优质资源共享,安排200名中小学教师到上海方略、华东师范大学、福州鼓楼区参加业务提升培训,邀请区外知名教育专家在兴庆区举办教育教学培训班。(牵头单位:兴庆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兴庆区教师发展中心、人社局、财政局)
15.加大骨干教师考核培养。遴选300名兴庆区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建设各级各类名师工作室20个,建设学科基地校16所,开展新教师培训、青年教师专业发展、教育教学研究等专项研训。加大骨干教师考核力度,建立骨干教师动态退出机制,落实骨干教师奖励性绩效发放,激发骨干教师工作热情,发挥好骨干教师示范引领作用。(牵头单位:兴庆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兴庆区教师发展中心、人社局、科技局)
16.加强教师待遇保障。出台《兴庆区“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兴庆区学前教育人员聘用管理办法》,力争公办园聘用教师年均工资从4.2万元提升至5.2万元,稳定幼师队伍。努力提升乡村教师收入水平,按时足额发放乡村教师补贴,切实提高乡村教师地位和待遇,不断改善乡村教师的工作生活条件。完善普通高中绩效工资管理办法。(牵头单位:兴庆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兴庆区委组织部、宣传部、编办、人社局、财政局)
(五)实施教育质量评价改革提升行动
17.建立健全幼儿园质量评价体系。制定以结果评价、过程评价、增值评价、综合评价等为主的多维度幼儿园保育保教质量评估指南,加大幼儿园办园质量过程评估、强化自我评估、聚焦班级观察,定期开展幼儿园教育环境质量评估,构建管办评分离的评价体系,及时公示评价结果。(牵头单位:兴庆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兴庆区教育督导室、各乡镇街道)
18.建立健全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制定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积极落实中考改革,加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管理,将学生品德日常表现、体质监测、美育和劳动教育课程学习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逐步转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的招生模式。健全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学业质量跟踪评价办法,构建管办评分离的评价体系。(牵头单位:兴庆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兴庆区教育督导室、各乡镇街道)
19.建立健全普通高中质量评价体系。根据《银川市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细则》,将过程性评价和增值性评价相结合,落实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争取将三十一中纳入银川市教育局高中学业考试范围统一管理,推动教育评价改革走深走实。(牵头单位:兴庆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兴庆区教育督导室、各乡镇街道)
20.深化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健全督导机构,配强专兼职督学,优化责任区督学制度,实现各类专项督导全覆盖。将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创建国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区及义务教育评价改革等四项工作作为2023年督导工作重点内容,对落实工作不力,整改不到位的部门及学校幼儿园依据《自治区督导问责条例》相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牵头单位:兴庆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兴庆区教育督导室、各乡镇街道)
(六)实施教育治理能力优化提升行动
21.加强党建引领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推进教育系统“1234”党建工作法,实施“基层党组织建设示范提升行动”,争创基层党建示范点3个,挂牌4个自治区教育厅五星级党组织,努力实现三星级以上党组织占比80%,“四星级”“五星级”党支部占比50%。加强幼教集团党组织建设,坚持向民办学校派驻党组织书记兼责任督学和党建指导员制度,加强党对民办教育的全面领导。开展“强化党建引领、助推思政铸魂”党建项目,培育5所“党建工作特色化示范校”。(牵头单位:兴庆区教育党工委;责任单位:兴庆区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各乡镇街道)
22.推进平安校园建设。落实党组织书记为校园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制度,持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不断完善并推广“石榴籽”精品课程,坚决防范和抵御宗教、邪教向中小学幼儿园渗透。开展校园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落实“清朗网络空间”专项整治。强化消防、交通、防溺水、防侵害、防灾减灾、食品、禁毒等安全主题教育。在实验二小、二十五小、掌政中学3个试点学校构建“互联网+安全”智管体系,巩固“四个100%”。争取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校医,健全“医教协同”机制,强化校园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培训,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同防,将季节性传染病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努力提升后疫情时代校园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兴庆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兴庆区统战部、网信办、公安局、卫健局、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分局、人社局、智慧城市运营中心、各乡镇街道)
23.完善招生工作制度。坚持“阳光招生”和“公民同招”政策,合理调整划分片区,完善招生入学方案,公办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达到100%。通过强化招生过程管理,进一步治理“择校热”。进一步畅通随迁子女入学绿色通道,切实保障外来随迁子女就学需求,实施起始年级招生班额标准化,力争其他年级不新增大班额。(牵头单位:兴庆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兴庆区考试中心、各乡镇街道)
24.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服务机制。落实银川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服务三年专项行动,加强学校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建设、心理咨询室建设“两个100%”。建立学校、家庭和社区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和协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巡回宣讲,完善心理健康辅导与咨询服务网络,及时做好青少年心理健康专业指导、心理咨询和危机干预,不断增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牵头单位:兴庆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兴庆区卫健委、财政局、人社局、各乡镇街道)
25.持续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搭建《微言心语》家庭教育平台,录制家庭教育指导视频,邀请家庭教育讲师团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家庭教育指导手册》宣讲,提升家长教育理念,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定期开展“家长课堂”“大家访”“校园开放日”等活动,把素质教育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向家庭延伸落实,强化“家校社”三位一体育人评价改革合力;争创自治区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示范校1所、优秀家长学校3所。(牵头单位:兴庆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兴庆区妇联、团委、各乡镇街道)
(七)实施兴庆教育品牌提升行动
26.扩大兴庆教育品牌宣传。通过兴庆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板块、兴庆教育微博、各级官方新闻媒体,高密度组织宣传报道兴庆区教育工作的新鲜事、新动态、新成果,让社会全面了解、支持、关心国家教育政策,了解兴庆教育发展成果,努力提升兴庆教育的美誉度和影响力。(牵头单位:兴庆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兴庆区委宣传部、网信办)
27.组织教育发展高端论坛。牵头组织举办沿黄9省省会城市核心区教育发展论坛,邀请教育领域知名学者、专家,为西部沿黄地区教育发展凝聚共识、分享智慧、传递经验、务实创新,构建互联互通的教育大平台,实现各地轮流承办,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兴庆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兴庆区委宣传部、政府办、网信办、公安分局、财政局、文广局、科技局、智慧城市运营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紧扣兴庆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重点任务,强化相关成员单位职责,建立专项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细化目标和任务,按照时间表路线图压茬推进各项任务举措,明确重点工作、责任人、完成时限、体制机制,确保总体目标顺利实现。
(二)加强统筹督导。深化教育质量提升行动政策制定和落实,统筹推进各项督导措施,强化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和过程督导。争取与全国教育发达省市的区域合作,多渠道引入行业协会、社会力量等第三方机构参与教育建设,推动统筹实施的发展新局面。
(三)创新保障机制。健全教育质量提升行动保障经费多渠道筹措机制,保障教育重点项目和活动的经费保障,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科学设定绩效指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与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鼓励建设信息化手段广泛汇聚各方资源,为六项提升举措提供经费支持。
附件:兴庆区教育质量提升行动2023年重点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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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教育质量提升行动2023年重点任务清单 | |||||
牵头单位:兴庆区教育局 | |||||
重点 任务 | 具体行动 | 牵头 单位 | 责任 单位 | 完成 时限 | |
一、实施教育资源保障能力提升行动 | 1.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 | 1.持续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达标县(区)创建。 2.新建、移交和回收公办园4所,新增学位1260余个,标准班额占比达到60%,公办园数占比达到50%。 3.出台《兴庆区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将现有4个幼教集团扩增至8个,为新建和回收园配备教育教学设施设备。 | 兴庆区教育局 | 兴庆区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审批局 | 2023年底 |
2.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 1.分类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一校一案”制定学校标准化建设台账。 2.8个新改扩建项目(续建项目2个,新建项目4个,维修改造项目1个,储备项目1个)尽早开工,年底实现新增学位4000余个。 3.为15所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基础设施维修改造。 | 兴庆区教育局 | 兴庆区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审批局 | 2023年底 | |
3.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 | 1.将银川市第三十一中学高中部教科研交由市局统一管理。 | 兴庆区教育局 | 兴庆区财政局 | 2023年底并长期坚持 | |
4.推进特殊教育延伸融合发展。 | 1.落实“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2.确保招收5名及以上随班就读学生就读的普通学校实现资源教室全覆盖。 | 兴庆区教育局 | 兴庆区财政局、残联 | 2023年底并长期坚持 | |
5.加快推进民办教育规范发展。 | 1.贯彻落实《银川市关于开展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制定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问题整改方案。 | 兴庆区教育局 | 兴庆区民政局、财政局、审批局、市场监管分局、综合执法局、各乡镇街道 | 2023年底并长期坚持 | |
二、实施“双减”工作减负增效提升行动 | 6.进一步提高校内教育教学质量。 | 1.推广播放《中小学德育学堂》视频节目不少于40期160版,实现高中小学段全覆盖。 2.创新兴庆区“3+3”教体艺融合发展模式,坚持“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特色创建,健全美育素养监测体系。 3.年内争创自治区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2家、自治区劳动示范学校5所,打造20门劳动教育精品课。 4.实行政府财政兜底农村学校困难学生“5+2”课后托管服务费专款专用。 5.开展银川市“推进课堂变革”活动、“四课”活动和“基础教育精品课”活动。 | 兴庆区教育局 | 兴庆区团委、财政局、人社局、科技局、文广局 | 2023年底并长期坚持 |
7.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 | 1.持续落实“双减”政策,加强公安、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定期更新“黑白名单”。 2.继续保持学科类培训机构预收费和“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全流程监管“两个100%”。 | 兴庆区教育局 | 兴庆区文广局、科技局、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分局、综合执法局、各乡镇街道 | 2023年底 | |
三、实施教育数字化赋能提升行动 | 8.推进“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与成果应用。 | 1.实施县域教育专网IPV6提速升级工程,分批完成学校信息化设施设备迭代升级改造。 2.深化“宁教云”平台应用,加快平台资源建设。 3.加快研发推广“大单元·问思辨”“给宁夏儿童的通识素养大课”“博雅4A课堂”“3571课堂”等兴庆优质教学资源。 4.拓展“345研训教一体化”范围,年度轮训教师不少于7000人次。 | 兴庆区教育局 | 兴庆区财政局、网信办、智慧城市运营中心 | 2023年底并长期坚持 |
三、实施教育数字化赋能提升行动 | 9.持续推进教学变革。 | 1.开展“兴庆区级基础教育精品课”和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案例评选活动,各类优质课获奖不少于200节次。 2.创建创新实验室1个,培育创新素养教育领航校长1名。 | 兴庆区教育局 | 兴庆区教师发展中心、财政局、网信办、科技局、文广局、智慧城市运营中心 | 2023年底并长期坚持 |
10.强化教研工作支撑。 | 1.实施教研员专业能力提升计划,遴选一批专兼职教研员,落实教研员“五包”责任制。 2.打造一批自治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模式。 | 兴庆区教育局 | 兴庆区教师发展中心、财政局、网信办、科技局、智慧城市运营中心 | 2023年底并长期坚持 | |
四、实施教师队伍专业发展提升行动 | 11.推进“区管校聘”改革。 | 1.开展教育系统“321优秀年青骨干培养计划”,研究制定《银川市兴庆区教师管理办法》《兴庆区农村学校青年教师能力提升行动方案》。 | 兴庆区教育局 | 兴庆区人社局、编办、财政局 | 2023年底 |
12.狠抓师德师风建设。 | 1.开展教师节文艺汇演,选树表彰师德标兵等优秀榜样。 2.建立教师长期从教荣誉制度,加大对长期从教教师的事迹宣传。 3.开展师德师风提升三年行动,加大教师队伍理想信念教育和法制教育。 4.加大教师违法违纪查处力度,在评优评先、职称晋级等方面严格落实师德失范“一票否决”。 | 兴庆区教育局 | 兴庆区组织部、宣传部、纪委、人社局、信访局、财政局 | 2023年底并长期坚持 | |
1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 1.录用18个学科50名公费师范生、97名事业编教师,考核认定29名特岗教师并办理入编手续。 2..通过“调、买、聘、转”等方式不断补充学前教育幼教岗位。 | 兴庆区教育局 | 兴庆区编办、人社局、财政局 | 2023年底 | |
四、实施教师队伍专业发展提升行动 | 14.加大教师培养力度。 | 1.坚持开展“国培计划”“青蓝工程”“卓越计划”。 2.开展教师培养计划,年均投入教师专项培训经费400万元,年度教师培训经费人均不低于1000元。 | 兴庆区教育局 | 兴庆区教师发展中心、人社局、财政局 | 2023年底 |
15.加大骨干教师考核培养。 | 1.遴选300名兴庆区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建设各级各类名师工作室20个,建设学科基地校16所。 2.加大骨干教师考核力度,建立骨干教师动态退出机制,继续落实骨干教师奖励性绩效发放。 | 兴庆区教育局 | 兴庆区教师发展中心、人社局、科技局 | 2023年底 | |
16.加强教师待遇保障。 | 1.制定《兴庆区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制度》,出台《兴庆区“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兴庆区学前教育人员聘用管理办法》。 2.力争公办园聘用教师年均工资从4.2万元提升至5.2万元,努力稳定聘用幼教队伍。 | 兴庆区教育局 | 兴庆区委组织部、宣传部、编办、人社局、财政局 | 2023年底并长期坚持 | |
五、实施教育质量评价改革提升行动 | 17.建立健全幼儿园质量评价体系。 | 1.制定多维度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 2.定期开展幼儿园教育环境质量评估,构建管办评分离的评价体系,及时公示评价结果。 | 兴庆区教育局 | 兴庆区教育督导室、各乡镇街道 | 2023年底并长期坚持 |
18.建立健全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 1.制定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2.健全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学业质量跟踪评价办法,构建管办评分离的评价体系。 | 兴庆区教育局 | 兴庆区教育督导室、各乡镇街道 | 2023年底并长期坚持 | |
19.建立健全普通高中质量评价体系。 | 1.根据《银川市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细则》,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 | 兴庆区教育局 | 兴庆区教育督导室、各乡镇街道 | 2023年底并长期坚持 | |
20.深化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 1.扎实开展“双减”工作督导,实现各类专项督导覆盖面达到100%。 2.设立专门举报平台,定期向社会公布各地举报和查处情况。 | 兴庆区教育局 | 兴庆区教育督导室、各乡镇街道 | 2023年底并长期坚持 | |
六、实施教育治理能力优化提升行动 | 21.加强党建引领教育质量提升行动。 | 1.全面推进“1234”党建工作法,实施“基层党建质量提升攻坚行动”和“对标争先”“双带头人”培育工程。 2.争创自治区级基层党建示范点3个,挂牌4所自治区教育厅五星级党组织,创建兴庆区党建特色化示范校5所。 | 兴庆区教育党工委 | 兴庆区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各乡镇街道 | 2023年底 |
22.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 1.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 2.开展校园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落实“清朗网络空间”专项整治,从严管控师生出国(境)审批备案。 3.开展消防、交通、防溺水、防侵害、防灾减灾、食品、禁毒等安全主题教育。 3.巩固“四个100%”,争取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校医。 | 兴庆区教育局 | 兴庆区统战部、网信办、公安分局、卫健局、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分局、人社局、智慧城市运营中心、各乡镇街道 | 2023年底并长期坚持 | |
23.完善招生工作制度。 | 1.坚持“阳光招生”和“公民同招”政策,完善招生入学方案,公办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达到100%。 2.通过强化招生过程管理,进一步畅通随迁子女入学绿色通道,促进起始年级招生班额标准化,力争其他年级不新增大班额。 | 兴庆区教育局 | 兴庆区考试中心、各乡镇街道 | 2023年底并长期坚持 | |
24.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服务机制。 | 1.落实银川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服务三年专项行动,加强学校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建设、心理咨询室建设“两个100%”。 2.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巡回宣讲,及时做好青少年心理健康专业指导、心理咨询和危机干预。 | 兴庆区教育局 | 兴庆区卫健委、财政局、人社局、各乡镇街道 | 2023年底 | |
25.持续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 | 1.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2.搭建《微言心语》家庭教育平台,录制家庭教育指导视频,邀请家庭教育讲师团进行《家庭教育法》《家庭教育指导手册》宣讲。 3.开展“家长课堂”“大家访”“校园开放日”等活动。 4.争创自治区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示范校1所、优秀家长学校3所。 | 兴庆区教育局 | 兴庆区妇联、团委、各乡镇街道 | 2023年底并长期坚持 | |
七、实施兴庆教育品牌提升行动 | 26.扩大兴庆教育品牌宣传。 | 1.通过兴庆教育微博、各级官方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报道。 | 兴庆区教育局 | 兴庆区委宣传部、网信办 | 2023年底并长期坚持 |
27.开展沿黄教育发展论坛。 | 1.组织沿黄9省省会城市核心区教育发展论坛,构建互联互通的教育大平台。 | 兴庆区教育局 | 兴庆区委宣传部、政办、网信办、公安分局、财政局、文广局、科技局、智慧城市运营中心 | 2023年底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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