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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02010090855G/2024-00405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4-04-08
发布机构 兴庆区教育局 责任部门 (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公室)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银川市兴庆区教育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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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

银川市兴庆区教育局

执法对象

宋某某

执法地址

兴庆区新华街富华社区名人公寓1403号

执法日期

2024年1月31日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

640322**********16

执法类别

行政处罚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第(三)项

违法事实

违规组织6名高二学生开展高二数学课程讲授。

执法结论

责令改正,处200元罚款。

处罚决定

书编号

银兴教罚字〔202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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