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102/2019-00007 文  号 银兴教发〔2019〕14号 生成日期 2019-01-22
发布机构 兴庆区教育局 责任部门 兴庆区教育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 隐患大排查 问题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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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幼儿园及民办教育机构:

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治工作的通知》(银政办明电发(2019)2)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全国、区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春节、“两会”、开学前等关键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教育局决定在兴庆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治工作,请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民办教育机构切实做好安全自查工作。

一、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兴庆区各学校、幼儿园、民办教育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校车安全、校舍安全、燃气安全、食品及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控、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特别是要深刻吸取北京交通大学实验室“12·26”爆炸事故教训,组织各学校加强实验室安全检查,强化对实验室危险物品采购、运输、存储、使用等各环节的管理,全面排查各环节风险隐患;要狠抓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师生安全知识水平和防范意识。

二、检查时间及安排

(一)第一阶段(2019121-月底节前校园安全工作抽查阶段

检查组由张艳芬副区长为组长,教育局局长马晨晓任副组长,教育局组成四个抽查小组,对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抽查检查时间由各组自己确定。

1.第一组

组   长:马晨晓
       成   员:马利华戚树宁 郭海林  

抽查学校:解放街以南城市中小学

2.

组   长:袁
       成   员:杨极宏 马金山 张国奇

抽查学校:农村中小学幼儿园

3.

组   长:哈
       成   员:周志军 张红梅 丁红旗

抽查学校:解放街以北城市中小学

4.

组   长:王少龙
       成   员:贺安宁 关  山  

抽查学校:民办幼儿园及民办教育机构

(二)第二阶段(20192初)节前包校干部检查阶段

教育局包校干部2对各校再次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三)阶段开学前准备工作抽查

为了进一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和问题大整治的工作进程,教育局基教办及民办教育办公室在开学对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民办教育机构开学安全准备工作进行抽查,确保取得实效

(四)第四阶段 开学前包校干部检查阶段

教育局包校干部在开学前集中对各校园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校园将安全隐患及时消除,确保开学后师生能够正常生活学习。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学校、幼儿园是安全工作责任主体,要牢固树立安全即根本的理念,把安全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安全工作,杜绝思想麻痹表面化、口头化、履职不主动等问题,在大型检查、隐患治理等重大和关键性问题上要亲临一线、靠前组织,发挥领导作用。

(二)进一步强化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校园要加大自查力度,使用好“安全隐患治理平台”,坚持做好日查、周查、月查等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学校要对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楼梯间、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危险化学品、接送学生车辆、危房、危险路段等重点部位、重点场所进行日查,每周组织一次安全责任人自查。要填写好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记录,及时整理归档,并对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应急预案,同时报上级有关部门。

(三)按时上报总结。学校要分析安全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于31日前将安全检查工作总结报送邮箱。

联系电话:8763163        邮箱:365610362@qq.com 

兴庆区教育局

2019122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