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我局扎实推进普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做到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严格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不断增强兴庆区交通运输局党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更好地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作用,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银川市委、兴庆区委安排部署,以着力抓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启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为主线,以推动“一高三化”普法服务大局为抓手,以推动重点对象学法和基层依法治理为重点,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保障、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提升普法针对性、实效性,推动形成新发展阶段全民普法新格局,提高干部群众法治素养,自觉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交通运输局全体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本单位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四、考核办法
1、全体干部职工按时参加机关组织的集中普法学习,积极主动开展自学,做好“八五”普法学习笔记。
2、按时报送关于普法工作的信息台账及活动小结。
3、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关于“6.26”安全生产月、“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的活动,并报送工作台账;
4、按要求完成干部网络学习及各类规定学习科目及考试,并取得及格成绩。对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交通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干部年度考核,将学法、用法、守法等方面情况纳入年底考核内容。
附:兴庆区交通运输局普法考核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