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低保金
低保标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620元;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4000元。
上报城市低保对象139户192人,发放低保资金106542元。
二、高龄津贴
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标准:
80-89岁:450元/人/月;
90-99岁:500元/人/月;
100岁以上:700元/人/月。
上报城市高龄低收入老年人3人,发放高龄津贴1400元。
三、特困供养金
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月833.33元。
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月1250元。
上报为1名特困供养人员发放1250元。
四、困难残疾人补贴
上报11月享受低保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87人16280元;
上报11未享受低保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55人10180元;
上报11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11人24880元。
五、临时救助
为2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