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210/2017-71509 文  号 银兴富办发〔2017〕24号 生成日期 2017-03-15
发布机构 兴庆区富宁街街道办事处 责任部门 兴庆区富宁街街道办事处 关 键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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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街地震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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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街道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地震应急预案》和《兴庆区地震应急预案》,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机构及职责

  (一)机构设立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总指挥由办事处主任担任,副总指挥分别由纪工委书记、分管民政副主任等领导担任,成员由街道党政办公室、民政办、司法所、综治办、卫计办、环境卫生办、武装部、工会办公室、市民服务中心、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富宁街城管中队、统计办组成,开展辖区地震灾害事件的应对工作。  

  (二)职责

  1、指挥部职责:

  (1)负责向区委、政府及兴庆区地震办报告灾情及救灾应急方案和救灾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2)统一指挥本辖区地震应急、抗震救灾工作。

  (3)指导抢险救灾,协调解决地震应急和抗震救灾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及时掌握灾情、震情、险情及其发展趋势,请求兴庆区有关部门实施对口紧急支援。

  (4)统一把握震情、灾情报道口径;协调跨辖区抗震救灾工作和临震应急事项。

  2、各工作组职责:

  (1)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单位:党政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办事处副主任吴全升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灾情、震情、险情,向兴庆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传达、贯彻、落实兴庆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决策;起草、整理指挥部的文件及文书档案;组织有关会议和接待工作;督查领导批示、交办和会议决定事项;安排指挥部值班及处理地震信息咨询等事宜。

  (2)抢险救灾组(组成单位:卫计办、武装部、环境卫生办、城管中队)分管指挥: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吴全升。负责灾区抢险救灾,组织灾区干部群众进行自救和互救;接收应急救援装备;及时报送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情况配合相关部门,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暴发流行。

  (3)社会交通治安组(组成单位:办事处司法所、综治办、绿荫工作室)分管指挥:党工委副书记书记赵昕。负责维护社会治安、要害部门的警卫、消防灭火以及实施特别管制措施等;协助兴庆区有关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交通及通信设施,保障交通及通信畅通。

  (4)后勤保障组(组成单位:民政办、财务室)分管指挥:办事处副主任郝吉斌。负责抗震救灾所需各项物资的保障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抗震救灾有关物资保障方案和措施;制定并严格执行抗震救灾专项资金、物资的筹集、预算和支出管理办法;管理抗震救灾的捐赠事宜;管理使用物资、善款;负责指挥部办公室财务管理。

  (5)灾民疏散安置组(市民服务中心、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工会办公室)分管指挥: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书记姜召。负责设置灾民疏散、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安置疏散灾民;接收、调配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提出紧急救灾物资种类、数量及需求援助捐款金额;负责灾害损失的统计和评估。

  二、应急行动方案

  地震应急工作的启动程序为:办事处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地震报告后,应迅速报办事处应急指挥部主要领导,办事处应急指挥部根据情况,作出应急处置,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宣布启动地震应急预案。

  (一)临震应急反应

  兴庆区政府已发布地震短期预报的,如果发现明显地震异常,在紧急情况下,街道办事处可结合兴庆区相关部门发布48小时内的临震预报。街道办事处根据预报震级的大小和街道办事处防震抗震指挥部的建议,决定是否启动地震应急预案,同时要求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做好抗震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街道办事处防震抗震指挥部密切注视和跟踪震情并及时向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办事处以及兴庆区政府汇报。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监督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平息地震谣传,保持社会安定。

  (二)轻微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

  1.轻微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启动地震应急预案,了解震情、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向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立即开展抢险救灾工作;要加强应急值班和对宏观异常现象监测,随时向街道办事处报告;及时平息地震谣传,维护社会稳定。

  2.街道办事处要及时将震情、灾情报兴庆区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跟踪监测震情发展,进行震灾评估,提出应急工作建议。

  3.街道办事处根据震情、灾情,对灾区进行慰问,组织救援队伍支援灾区抢险救灾。

  (三)一般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

  1.一般破坏性地震发生后,街道办事处启动地震应急预案。地震灾区所在的社区居委会也要立即启动本社区的地震应急预案,领导本地的地震应急工作;了解震情、灾情,确定地震应急规模,开展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立即向街道办事处防震抗震指挥部报告;请求街道办事处协调有关部门和兴庆区政府对灾区进行支援;根据实际需要,设立抗震救灾前线(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灾区抗震救灾,做好工程抢险、人员救护与卫生防疫、震情、灾情监视工作;组织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努力保障灾民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条件,安置和疏散灾民;接待、安置救援人员,接受调配救灾物资和资金并监督使用,提出灾区需要援助项目的建议;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维护社会稳定。

  2.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密切跟踪灾情发展,根据灾情请求上级政府有关部门及兴庆区政府进行支援等,部署、指导、协调灾区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四)严重破坏性地震和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严重破坏性地震或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街道办事处立即启动本预案,确定地震应急规模,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组建抗震救灾前线(现场指挥部),随时向兴庆区政府、兴庆区应急办、兴庆区防震抗震指挥部办公室报告震情和灾情,请求上级紧急支援,在街道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指挥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组织全办事处力量,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抢救被压埋人员和遭受次生灾害人员。做好救治伤员和灾区防疫工作;疏散和安置灾民,保障灾民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条件;做好震情监视和灾情上报工作;维护社会治安;接待、安置救援人员,接收、调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向上级提出需要救助项目建议。

  (五)有感地震和地震谣传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影响全街道办事处的强有感地震发生后,办事处应迅速作出反应,跟踪震情发展,判断地震发展趋势,及时向兴庆区相关部门报告;发生地震谣传时,要迅速进行调查,澄清事实,向上级部门汇报,解除群众的恐慌心理。

  三、应急保障计划及其他事项

  各社区居委会、要按照本预案要求,根据各自的职责和本地区实际,制定相应的地震应急预案,并报办事处防震指挥部备案。

  富宁街街道办事处

  二0一七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