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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04-208/2020-00058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0-12-01
发布机构 兴庆区凤凰北街街道办事处 责任部门 兴庆区凤凰北街街道办事处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印发《凤凰北街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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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凤凰北街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各站办所(中心)、各社区:

        将《凤凰北街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各部门于12月6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照片(原片)、普法台账报送至凤凰北街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余 琴  刘 青

   联系电话:6896747     

                                                     

                                                     兴庆区凤凰北街街道办事处

                  2020年11月26日

凤凰北街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第三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根据自治区、银川市和兴庆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将开展今年“12•4”国家宪法日暨第三个宪法宣传周期间系列活动,现结合我街工作实际,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时间为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

“宪法宣传周”活动时间为11月30日(周一)至12月6日(周日)。

二、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三、重点宣传内容

1.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2.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

5.“七五”普法工作成就。

四、具体安排

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宪法周宣传系列活动工作,各站办所(中心),各社区根据辖区实际情况、业务工作内容,围绕主题开展活动。时间为国家宪法日所在的一周,从11月30日至12月6日。

1.组织街道干部、辖区群众积极参与兴庆区“‘宪’获我心 · 奋‘法’图强”法律知识竞赛线上初赛活动。

牵头单位:司法所

责任单位:各社区

2.持续举办“服务大局普法行”宪法·民法典普法大宣讲活动。11月20日至12月10日期间,在兴庆区组织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宪法·民法典普法大宣讲活动,邀请辖区村居法律顾问分别在机关单位、学校、企业、社区、军营、社会组织、宗教活动场所等,开展以宪法、民法典为主要内容的法治讲座、专题辅导。

牵头单位:司法所

责任单位:各社区

3.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主题宣传咨询服务活动。12月4日上午10点至11点半,在光明广场东侧广场开展宪法、民法典及疫情防控法治同行集中主题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牵头单位:司法所

参加单位:各社区

4.参加自治区“法治引领生活”宪法·民法典法治文化作品有奖征文活动。11月中旬至12月10日,面向各社区开展“法治引领生活”宪法·民法典法治文化作品有奖征文活动,征集广大群众讲述自己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生动故事,每个社区至少 报送1个作品。

牵头单位:司法所

责任单位:各社区

5. 参加自治区2020年宪法·民法典有奖知识竞答活动。11月30日至12月10日,自治区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以“宁夏法治”微信公众号为主要平台,面向全区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扎实推进民法典实施”为主题,以宪法民法典为主要内容的有奖竞答活动,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参与。(司法所组织街道全体工作人员、各社区组织辖区群众关注“宁夏法治”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主页左下角“宪法答题”栏目,积极参加答题活动,并于12月6日将参加答题截图电子版报送至司法所。)

牵头单位:司法所

6.开展2020年度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按照《兴庆区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的实施意见》以及2020年度各普法责任部门重点普法共性任务清单要求,全面完成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的重点普法任务,街道集中组织开展线上旁听庭审活动,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对宪法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以法治实践促进法律知识学习。

牵头单位:司法所

责任单位:街道全体干部

7. 开展法律服务组团进社区、进企业专场法律服务活动。“宪法宣传周”期间,以宪法民法典为主题,面向社区、企业开展法律服务组团咨询活动,着力为农民工薪资拖欠、劳动争议等问题提供法律服务。

牵头单位:司法所、工会、妇联、工商联

责任单位:司法所、工会、妇联、工商联、各社区

8.公益广告宣传。11月20日至12月10日期间,以学习宣传宪法为主题,在辖区电子屏播放宪法学习宣传公益广告。

责任单位:各社区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方向,突出宣传主题。各站办所(中心)、各社区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宪法学习宣传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正确阐释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结合法治政府建设的生动实践和宝贵经验,讲好宪法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二)落实普法责任,形成宣传合力。各站办所(中心)、各社区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作为实行国家机关“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抓好落实。

(三)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宣传实效。各站办所(中心)、各社区要在近年来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这一主题,做到重点突出,对象明确,形式多样,效果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