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208/2018-00628 文  号 银兴凤办发[2017]190号 生成日期 2017-11-02
发布机构 兴庆区凤凰北街街道办事处 责任部门 兴庆区凤凰北街街道办事处 关 键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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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凤凰北街学前儿童看护点认定等级情况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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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教育局:

  根据《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庆区学前儿童看护点分类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兴政办[2017]149号)文件精神,按照教育局的统一安排,1025日凤凰北街学前儿童看护点审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依据《银川市兴庆区学前儿童看护点基本条件》从办学条件、房舍情况、证照情况、消防设施的配备及使用、教学设施及师资、安全卫生等方面对直映看护点和北安看护点进行了综合考评,情况如下:

  1、北安看护点房屋属钢混三层建筑,二楼没有安全出口,直映看护点属小区临街营业房,一楼,无疏散通道,自己安装防护栏,存在安全隐患。

  2、看护点房屋有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但没有消防验收意见书。

  3、看护点没有专用封闭的户外活动场地,幼儿在小区内场地或小广场活动,安全无法保障。

  4、园长张彩芬、邱彩霞两位教师无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师资格证。

  5、注册学生校外就餐休息中心营业执照,但开办学前看护点。

  根据以上情况,经凤凰北街街道学前儿童看护点审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将北安看护点和直映看护点暂定为B类,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同时要求其按照《民办机构整改意见书》内的要求根据看护点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改计划,并在整改期限内进行整改,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达到整改要求的则依次降类处理,具体情况待整改复查后再做认定。

  兴庆区凤凰北街街道办事处

  201711月2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