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202/2019-00042 文  号 银兴新政发〔2019〕81号 生成日期 2019-04-30
发布机构 兴庆区大新镇 责任部门 兴庆区大新镇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印发《大新镇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物、城中村、“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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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公司)、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关于转发<自治区安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物、城中村、“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银兴安委办发〔2019〕31号)文件精神,结合大新镇实际,研究制定《大新镇关于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物、城中村、“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现将文件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工作。

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