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202/2018-23782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8-05-18
发布机构 兴庆区大新镇 责任部门 兴庆区大新镇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调整大新镇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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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公司、社区镇机关各部门:

由于人员变化,为全面落实“五级五履盖”,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本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安全生产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  任: 赵艳华   大新镇人民政府   镇    长

副主任: 保占明   大新镇人民政府   党委委员

         白怀川   大新镇人民政府   纪检书记

         罗海霞   大新镇人民政府   副 镇 长

         李学刚   大新镇人民政府   副 镇 长

         周  静   大新镇人民政府   副 镇 长

         白  颖   大新镇人民政府   组织委员

成  员:由安监站、党政办公室、大新派出所、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中心、司法所、城管中队、卫计站、教委、各村(社区、公司)负责人组成。

二、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镇党政办、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安监站站长兼任,负责镇安委会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督查督办职能。

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7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