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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3 来源:兴庆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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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银川市兴庆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411日至2024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兴庆区财政局依据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为载体,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最新动态和转发相关政策法规,现将2024年银川市兴庆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公布如下:

(一)主动公开。2024年,通过兴庆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发布权威财政信息,密切跟踪发布重大政策信息,积极发挥正面的舆论引导作用,兴庆区财政局主动公开信息数为40,其中机构职能2,财政资金信息类8,财政预决算公开类5,减税降费类8,部门文件3条,其他业务类文件14条。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且未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政府信息管理的相关要求,结合财政职能和工作实际,将信息任务细分到各科室,建立信息报送,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对重要时间节点的阶段性落实情况进行了公开,为确保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地见效,兴庆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政策及发放情况及时予以公示,政策清单将根据政策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兜牢“三保”底线,支持政府1021项民生实事全部办结。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兴庆区财政局无政务新媒体,所有公开内容均在兴庆区人民政府网址平台公布,政务公开信息工作有专职人员负责,登录户名以及密码由专职人员负责,且规定严禁外泄,对于涉密或涉嫌涉密信息不予发布。定期更新法定公开栏目。对兴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法定主动公开栏目中存在部分栏目长期未更新的问题开展自查,及时对政务公开目录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等栏目更新补充。定期维护,确保我局网站运行稳定、功能正常。

(五)监督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规定,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加强制度建设,突出公开重点,加大宣传力度,保障公民对财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定期抽查各科室履职尽责,抓好各项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落地落实。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对政务公开的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科室忙于业务工作,疏于信息公开,对个别信息汇总不及时,导致发布信息滞后。(二)改进情况:加强学习监督,由局监察办通报局内工作及信息公开开展情况,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统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强化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管理制度,常态化自查栏目是否更新、信息是否准确、链接是否可用、要素是否齐全等,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加大对财政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原则执行,确保信息公开准确无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兴庆区财政局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兴庆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951-6737519(传真),电子邮箱:xqqczjbgs@163.com邮编:750001(地址:银川市兴庆区银河巷25号财政局4楼401室)。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qq.gov.cn/)查阅或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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