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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02010090839T/2024-00066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4-04-15
发布机构 兴庆区财政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兴庆区财政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兴庆区财政局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区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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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的通知》(宁财规发〔20191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认真做好兴庆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全面提高会计人员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以及职业道德水平,现将《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2024年度全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2024年度全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银川市兴庆区财政局      

20244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