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财政局收到《关于开展全市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银财发〔2019〕93号)文件后,对照文件所涉及内容进行了认真的梳理,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减税降费是深化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对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兴庆区财政高度重视国家降费减负政策落实情况,安排预算单位于4月10日至15日对2017年、2018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同时财政对预算单位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兴庆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基本情况
行政事业收费目录清单中大部分为银川市财政收取,兴庆区涉及的收费项目2017年共11项,收费金额1162.53万元,2018年共8项收费,收费金额1094.23万元。
三、取消、暂停收费项目具体情况
2017年在收到上级文件后,立即按文件要求时间停止了5个项目的收费,分别为经发局收取的发展改革部门的非刑事案件财物价格鉴定费;民政局收取的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疾控中心收取的预防性体检费、卫生检测费及农牧局收取的农业部门的检测检验费,5个项目共比上年减少收费305万元。
四、其他收费整改情况
兴庆区收取城管综合执法局缴纳的渣土管理费时,将其计入行政事业性收费中的其他缴入国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本次清理时,认真核对收费目录清单,认为其计入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够准确,应将其计入罚没收入,本年已收取入库了165.95万元,近期将此科目调整为罚没收入,以达到各项收入规范准确。
五、规范收费行为,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收费监督检查。一是按照财政部、自治区财政厅以及银川市等明令取消、停征的收费政策,对收费单位从财政非税收入征收系统进行监控排查,检查收费单位的收费项目;二是从财政票据的领购、发放、使用、保管、核销、销毁等进行监督检查,规范收费单位的收费行为,要求所有收费单位只有列入收费《目录》项目的才能收费,并将收费项目、名称、标准进行公示。
银川市兴庆区财政局
2019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