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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04-116/2017-44238 文  号 银兴城管发[2017]45号 生成日期 2017-02-01
发布机构 兴庆区综合执法局 责任部门 兴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兴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关于开展2017物业管理“行政执法年”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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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乡镇、燕鸽湖管委会: 

加强物业管理行政执法力度,强化对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以致业主进行有效管理与监督,加大物业服务队伍建设。针对现在存在物业管理行业出现的问题,进一步解决执法空白的问题与矛盾,有效行使物业管理行政处罚权利,规范执法行为,打造高质量的物业服务品牌,我局决定在2017年开展“物业行政执法年”活动。为保证活动顺利进行,现将有关活动内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爱岗敬业、执法为民、服务社会、促进和谐”的执法宗旨,积极行使物业行政执法职责,为建设创新开放宜居幸福的兴庆区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行政执法年活动”,用法律途径解决当前物业管理服务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监管和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的同时,做好相关法规知识普及工作,使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业主都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自觉依法办事,逐步把物业管理服务方面的工作纳入法治的轨道,为社会和谐与人民安居乐业创造条件,为百姓造福。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学习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制定周密的学习计划,要求各街道每季度组织所有物业公司管理人员、业委会主任、居委会主任和物业专干进行一次对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知识进行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强化专业技能培训,学习掌握做好服务工作的方法和艺术,全面提升执法水平和化解执法矛盾的能力。 

(二)建章立制,规范约束执法行为。认真落实《银川市物业管理条例》,按照一般执法程序、简易程序等执法程序,有效解决物业管理中违法行为。 

(三)健全监督考核机制、提升执法效能。一是强化内部监督。把物业行政执法工作列为专项考核内容,重点处置违章违法等方面的物业违规行为,坚持实行日巡查、月考核、季公布、年总评,对日常的考核成绩进行逐月累加,结果作为年底评“五星级服务”的依据。二是强化社会监督。通过社区监督员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对物业行政执法活动实施有效监督。三是强化舆论监督。加强与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建立起与新闻媒体的互动机制。邀请有关媒体定期参与日常执法行动,对重大专项执法行动全程跟踪,真实客观报道执法全过程,提高执法的透明度。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2月11-220日) 

各乡镇、街道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全员发动部署、全面宣传。各街道结合活动要求,在物业服务企业,居委会营造浓厚的物业行政执法氛围。 

(二)集中学习阶段(2月21-930日) 

集中组织学习《物业管理》、《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银川市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业主大会成立程序》和《管理规约》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举办执法专题讲座、案例分析、法律辅导宣讲活动。要通过知识竞赛、法规考试等多种形式,使每一个执法人员都能转变思想、转化角色,服务百姓。 

(三)全面实施阶段(10月1-1130日) 

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制作至少一本法律文书,以一般程序、简易程序上报兴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物业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行政执法年”活动,是为了更好的落实银川市住建局物业考核工作通知精神,认真做好物业行政执法权利,各乡镇、街道要认真对待,加大力度行使物业行政处罚力度。 

(二)加强组织领导。局分管领导负责活动的全面监督和考核,各街道、乡镇应积极参与配合。各执法中队要负责抓好物业行政执法的具体工作的落实。 

(三)广泛宣传报道。全方位宣传报道“行政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寻求广泛的理解和支持,为活动开展创造良好氛围。 

兴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72月1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