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违规案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处罚要素名称 | 内容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宁(银兴)煤安罚〔2024〕009-1号 |
案件名称 | 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违规案 |
违法事实 | 110504运输顺槽敷设的动力电缆使用尼龙扎带固定,应使用电缆钩悬挂,固定电缆的网片使用巷道支护锚杆受力,未设置专用的锚杆固定 |
处罚依据 | 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
处罚类别 | 罚款;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胡*臣 |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 372901******4333 |
处罚结果 | 处三千元的罚款(¥3000)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6月13日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7年6月13日 |
处罚机关 | 银川市兴庆区应急管理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
信息提交科室 | 银川市兴庆区应急管理局矿山办公室 |
法制机构审查意见 | 主体合格。 本案违法行为的事实基本清楚,证据确凿。 适用法律正确。 行政处罚程序合法。 自由裁量适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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