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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640102MB1898860R/2024-00038
  • 兴庆区应急管理局
  • 兴庆区应急管理局
  • 有效
  • 2024年06月14日
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违规案
时间:2024年06月14日 来源:兴庆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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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处罚要素名称

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宁(银兴)煤安罚〔2024〕007-1号

案件名称

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违规案

违法事实

采掘工程平面图中未对HI0504工作面、HI0506工作面等5煤工作面标注煤层最薄点,HI0506采空区未及时更新积水范围,HI0810运输顺槽临时水仓未标注水仓容积,HI0810回风顺槽、运输顺槽揭露DF13断层后未标注断层产状要素

处罚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姚*华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411121******0518

处罚结果

处三千元的罚款(¥3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6月13日

公示截止日期

2027年6月13日

处罚机关

银川市兴庆区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信息提交科室

银川市兴庆区应急管理局矿山办公室

法制机构审查意见

主体合格。

本案违法行为的事实基本清楚,证据确凿。

适用法律正确。

行政处罚程序合法。

自由裁量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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