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部门信息公开 > 兴庆区应急管理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安全生产

  • 640104-114/2018-16651
  • 银兴安委办发〔2018〕34号
  • 兴庆区应急管理局
  • 兴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2018年03月08日
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阶段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年03月08日 来源:兴庆区应急管理局
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各乡镇、街道,燕鸽湖管委会,银川商贸物流服务中心,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并辖区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根据《银川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银政办发〔2017〕52号)、《关于印发兴庆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兴政办发〔2017〕55号)、《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阶段性工作的通知》(银安办发〔2018〕26号)文件和全国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的有关要求,2018年3月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将进入深化提升阶段,为确保前期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夯实工作基础,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阶段性成果

  根据《方案》要求,3月底前各有关责任单位必须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各项主要工作任务总体取得明显进展。

  (一)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

  各有关责任单位要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风险分类分级标准(试行)》,继续完善本辖区本行业的危险化学品分级分类台账,切实摸清各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存储的数量、类型、级别等基本情况,依托分级分类台账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和电子地图(“一图一表”),通过“一图一表”全面掌握本辖区本行业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存储分布情况。

  安监局要梳理汇总本辖区“一图一表”,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台账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完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技术抽检和专项整治发现的安全隐患治理。

  (二)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及以上事故。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要落实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制度;

  安监局要督促辖区企业全面完成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登记、申报以及备案和远程监控;逐步建立和完善与各行业主管部门之间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信息共享机制。

  公安分局要严格落实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审批和易制爆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流向信息登记制度,严把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的核发审查。

  经发局要巩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成果,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加强油气输送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7〕138号)的要求,完成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构建油气输送管道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确保兴庆区油气输送管道不新增隐患。

  (三)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兴庆区安委办要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修订《银川市兴庆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明确各属地监管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督促各属地监管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危险化学品监管职责。编办要梳理完成安全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中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事项。安监局要汇总各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事项,厘清各属地监管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危险化学品监管职责和范围。

  (四)加强规划布局和准入条件等源头管控。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要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建设项目公众参与机制和多部门联合审批制度;严禁在兴庆区辖区内审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各有关责任部门要在空间规划(多规合一)改革试点工作中要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危险化学品经营产业。

  (五)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安监局要实现危化企业风险控制和隐患治理信息系统全覆盖;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环保分局要切实提升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能力,加强联系区外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过程的环境安全管理。

  各属地监管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分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单位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危险化学品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严格执行“一书一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要求,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信息准确、可靠。不断推动本地区本行业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要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规范性、自觉性、主动性;二是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三是要督促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构建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四是要鼓励、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五是要积极相互配合开展“黑名单”企业和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并定期予以曝光。

  (六)大力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能力。

  各属地监管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的监管力量,实现专业人员配比不低于监管人员75%的要求;积极依托行业协会、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不断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定期开展危险化学品监管人员专项培训,全面提升监管水平。

  (七)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工作。

  安监局要督促辖区有关企业健全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预案,做好预案登记、备案、评审、发布等工作;监督、指导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应急演练;不断完善由公安消防队伍、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和民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组成的三级救援体系。

  公安分局、环保分局、消防大队等负有应急救援职责的部门,要制定完善更加规范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接处警和应急处置规则。

  各属地监管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政企联合、企业联合应急演练。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要规范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建立与周边社区危险性告知和应急联动体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督促本行业危险化学品单位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八)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将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公众安全教育行动重点内容,持续开展多平台、多形式的危险化学品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与对危险化学品的科学认知水平。

  二、工作要求

  各属地监管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在3月18日前将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和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兴庆区安委办,并认真做好阶段性考核验收的准备工作。由于市安委办将于3月下旬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请各单位完善资料收集工作,准备迎检。   

  银川市兴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