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银川市兴庆区应急管理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22-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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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银川市兴庆区应急管理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项目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检查方式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1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证照齐全情况

煤矿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书面检查、专业机构核查

兴庆区应急管理局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三十八条

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号令)第四条

主要负责人职责履行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2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执业行为实施情况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兴庆区应急管理局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三条

3

应急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并定期组织演练情况

危险化学品、矿山、金属冶炼等重点生产经营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书面检查

兴庆区应急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八十一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第八条、第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情况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等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兴庆区应急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

4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证照齐全情况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书面检查

兴庆区应急管理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三十三条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书面检查

兴庆区应急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第五十八条

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合格证书情况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书面检查

兴庆区应急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

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

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兴庆区应急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兴庆区应急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

填表说明:1.抽查项目不少于2个;2.事项类别为一般检查事项;3.检查方式有现场检查、抽样检查、书面检查三种方式;4.检查主体不少于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