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114/2018-47251 文  号 银兴安监发〔2018〕41号 生成日期 2018-07-04
发布机构 兴庆区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兴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 键 字 加油岛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对加油站加油岛上堆放杂物等限期清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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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内各股室,各乡镇安监站,各街道安监站,银川商贸物流服务中心安监站并辖区加油(加气)站:

  2018年7月3日,兴庆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对加油站开展安全检查时,发现存在有以下共性问题:1.加油岛上堆放玻璃水、化肥、机油、添加剂等杂物。2.加油站内有大量无手续违法违章建筑等经营设备设施,如洗车房等,存在安全隐患。

  根据《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 3010-2007)6.1.2的规定:“加油岛上不应放置除消防器材外的其他物品。”4.5的规定:“不得在GB 50156标准规定的防火距离内提供住宿、餐饮、娱乐经营性活动,不得进行修理和洗车作业。”

  请各加油(加气站)严格按照《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 3010-2007)的有关规定做好加油站安全管理工作,清除加油岛上摆放的各类杂物和加油站内设置的洗车、修理经营场所,如相关场所有许可手续,请将相关手续报至兴庆区安委办备案。自本文件下发之日起,对因清理不彻底或未及时清理存在安全隐患或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从严从重予以处罚。

  附件:《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 3010-2007)

  银川市兴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