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民政局关于对《兴庆区标准地名志 (初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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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兴庆区政府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的要求,为进一步推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的转化工作,自治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编撰一套风格统一的地名志丛书,统一出版,统一印刷。该丛书以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为依据,以“具有地名意义”为指向,由各县市区负责本地内容的编撰,目前,兴庆区地名志相关内容的初稿已成,为了保证内容的准确性,本着对历史负责的目的,请各相关单位予以审核,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本书所载内容,时间节点为2016年底,之后内容不纳入本书范围,统计数据也以2016年底为准。

二、入册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原则上要求有“地名指向意义”。

三、凡在兴庆区辖区的各大、中、专、小院校,各级医院公办和民办均收录,科技单位、幼儿园仅收录公办;企业单位仅收录具有地名意义,或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从业人员100人以上较大规模企业;

四、请各相关单位根据管辖范围,对本书中相关内容进行审核,重点为错误和遗漏两类。由专人负责审核,审核稿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有无意见,均请于2019年1月30日前书面或邮件反馈(邮件需加单位电子印章)。


联系人:兴庆区民政局

于林发李彦涛

联系电话:6025509邮箱:ylf68@163.com

兴庆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