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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召开2024年第1次总河长会议

          发布日期:202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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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日下午,兴庆区召开2024年第1次总河长会议,传达学习《节约用水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总河长令第4号《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决定》等文件通知,审议《兴庆区2024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送审稿)》,研究红花渠纳入兴庆区河长制管理有关事宜,听取兴庆区2024年河湖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银川市委常委、兴庆区委书记、兴庆区总河长苏焕喜主持并讲话。

会议指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重大改革。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河湖长制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全面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银川市委部署要求,围绕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河湖“清四乱”、涉河湖违法图斑、河湖安全保护、河湖清漂“五大专项整治行动”,细化落实工作举措,切实把河湖长制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为兴庆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生态保障。

会议强调,要聚焦重点任务,推动河湖长制工作提质增效,努力实现“河更畅、水更清、岸更绿、景更美、人更和”目标。要牢牢把握今年河湖长制工作总体要求,与争创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贯通起来,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巩固提升水环境治理成效,绝不让一滴污水流入黄河。要高质量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认真开展水、湖及水土保持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持续推进河湖“清漂行动”及塑料污染治理,全面加强河湖水域防溺水工作。要完善“三长”联动工作机制,建立“河长+警长+检察长”联通信息、联动协作、联席会商、联合督查河湖管理“四联”制度,强化河湖执法监管,为河湖管理长效常治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要不断深化用水权改革,严格落实“四水四定”原则,优化调整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用水,加快构建用水市场化交易机制,实现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

会议要求,要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级河长制工作要求,坚决纠正“走马观花式”巡河、“敷衍应景式”巡河、“跑腿打卡式”巡河等现象,做到守河有责、守河负责、守河尽责。要完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强化区域协作、部门联动、行业共治,同时广泛开展宣传动员,营造关爱河湖、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要持续强化严督实导,河长办要会同“两办”督查室精准开展督查,加强明察暗访、跟踪督办,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