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制定出台《关于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

          发布日期:2017-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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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制定出台《关于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 

——向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喜庆事宜“亮剑” 

  “凡党员领导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本人或者委托他人操办的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婚丧嫁娶、乔迁新居、生日祝寿、子女出生、升学出国、入伍就业、晋职转任等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行为都必须禁止。”日前,兴庆区制定出台《兴庆区关于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对辖区党员干部在操办婚丧喜庆等活动进行了详细规定。 

  延“触角” 适用对象更广 

  根据《规定》,适用对象不仅涉及党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以及所辖站、办、所负责人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同时还包括其近亲属。此外,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需填报《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项申报表》,报告操办的事项、时间、人数、地点等情况,并填写承诺书报纪检组织备案审查。 

  划“红线” 倡导移风易俗,遵守“严禁”规定 

  根据《规定》,党员干部在操办婚丧嫁娶喜庆事宜,严禁以分批次、多地点、“搭车”操办等方式变相突破规定的规模和数量;严禁以收多记少、更改礼金薄、暗设礼账等方式变相随高额礼金;严禁办理个人和配偶、父母、子女以外的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影响正常公务活动、机关工作秩序和交通秩序;严禁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与行政职权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严禁由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严禁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严禁使用公车操办婚丧事宜;严禁使用单位公用经费慰问丧者家属;严禁使用公共场所、学校教室以及学生课桌凳等公共财物;严禁搞封建迷信、聚众赌博等影响社会公共秩序和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活动;严禁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此外,《规定》还提倡不收彩礼,收随礼金一般不超过500元。 

  出“严招” 加大监督力度,畅通举报渠道,严肃执纪问责 

  根据《规定》,纪委对各乡镇、各部门班子成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派员现场公开监督检查;对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由所辖党组织派员现场公开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可以采取拍照、记录、谈话记录等形式。严格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对现场监督检查情况,被监督检查人要现场签字确认。另外,以电话举报、电子信箱等方式受理社会各界的举报,对举报查证属实的,一次奖励1000-2000元现金。 

  《规定》在执行的过程中,对违纪党员干部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礼品,责令退还或予以收缴。党员领导干部执行此规定的情况,将被列入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内容,并作为干部任免,奖惩、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