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2023年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及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公示
为稳步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鼓励用人单位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暨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公示工作实施办法》(宁残工委办发〔2017〕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实施办法》(宁残联发〔2017〕22号)要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应按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超过本单位在职职工1.5%的用人单位,每超额1名残疾人,每年给予用人单位当地月工资标准的5倍的奖励。为提高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对2023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和符合享受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的用人单位进行公示,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在7日内向银川市兴庆区残疾人联合会反映。
公示时间: 2025年1月15日至1月23日
联系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残疾人联合会(上海东路杞福巷90号)
举报电话号码: 0951-6027942
附件:1.兴庆区2023年用人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公示表
2.兴庆区2023年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公示表(第二批)
兴庆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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