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公告
宁夏鼎辉典当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
经查,宁夏鼎辉典当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名单见附件)无正当理由在其登记的住址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经营连续超过6个月以上,且未办理注销、歇业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上述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2024年8月7日,我局在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拟吊销企业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告知公告》,告知上述企业我局拟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在法定期限内上述企业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要求,视为放弃此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吊销上述企业的营业执照。
上述企业应于本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停止经营活动,依法组织清算。清算结束后30日内,由清算组或主办单位依法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银川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银川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名单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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