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关于自治区“回头看”整改措施清单第三项即银川市“回头看”整改措施清单 第三项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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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整改问题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情况

自治区“回头看”整改措施清单第三项:关于“在个别谈话和下沉督察过程中,有的领导认为,宁夏是少数民族地区,经济落后,特别是近年来经济下行压力大,需要进一步加快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适应发展这个大局;还有的同志反映,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当做政治任务、政治责任来担当,而是作为一般化工作,一般性责任,在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时决心不大,在推进督察整改时能拖则拖,存在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口头表态多、行动落实少等问题。特别在处理发展与保护关系上,存在只算小账,不算大账,只算近期账,不算长远账的情况,没有真正领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正是由于上述原因,导致在政治上站位不高,一些地区和部门整改工作比较被动”的问题。

二、牵头(责任)单位

兴庆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改目标及措施

1.兴庆区党委和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定不移地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形成政治自觉、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强化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督查推动。

2.结合机构改革和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兴庆区生态环境保护机构队伍建设,强化能力提升与责任落实,严格日常监管与执法,确保目标任务与责任落实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兴庆区委、政府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指示精神、自治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第一次、第二次推进会精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专题传达学习,2020年召开为期3天的区委中心组培训班专题学习研讨,组织领导干部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工作职责,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区委出台了《中共银川市兴庆区委员会关于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 在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美丽新宁夏的奋斗实践中实现“兴庆率先”的决定》和《中共银川市兴庆区委员会关于在建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中勇当标兵的实施意见》。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区、市组织的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经济发展等主题培训班,强化党员干部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理念。同时,坚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相关指示批示精神,2017年以来,区委全会报告、政府工作报告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重点任务安排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一高三化”目标要求,在高质量发展和生态园林化建设中展现兴庆担当。

(二)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区委书记、政府区长为双组长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分别成立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个领导小组。结合银川市机构改革和生态环境系统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协同成立了生态环境兴庆分局,核定行政编制5名,拟采用政府经费包干的形式,为生态环境兴庆分局配备工作人员5名,切实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提升环保监管能力。2017年以来,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分别传达、学习、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9次、14次,区委专题会议、政府专题会议共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42次。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2017年以来,区委主要领导实地督导检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7次,统筹解决重点生态环境问题。政府主要领导定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导调研,按照兴庆区委安排部署抓好工作落实,四套班子包抓领导及时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兴庆区人大围绕农村饮用水安全及水污染治理和环保公益诉讼等领域开展2次视察,兴庆区政协开展1次环保专项视察。政府分管领导定期召开推进会,研究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建立完善高位督查机制,成立以区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牵头,联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生态环境分局、综合执法局、农水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督查组,定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查。落实《宁夏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和《银川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压实各乡镇、街道及相关行业监管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发《兴庆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建立了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标、重点任务责任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保护违法行为,2017年至今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500余人次,现场检查企业2841家次,实施行政处罚案件77件,罚款270万元。强化追责问责力度,对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不力的单位及个人进行严肃问责,2017年以来,问责处理单位1个(月牙湖乡人民政府),给予党政纪处分14人。

五、公示时间

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1月22日,共5个工作日。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兴庆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反馈。

受理部门:兴庆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51-6719012

联系地址:北京东路471号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