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12-24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恢复默认

根据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及《银川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相关要求,为做好兴庆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作,进一步加快体系、制度建设,提高分类成效,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总目标,结合兴庆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及李克强总理“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和要求,全面推进兴庆区生活垃圾分类,通过政策引导和宣传发动,建立科学的考核奖励机制,引导居民和社会各界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全面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逐步提高兴庆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优先推动资源垃圾、废旧衣物、大件家具、有毒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全覆盖,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冷链物流、尾菜、草帘、生鲜垃圾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全覆盖,垃圾分类宣传工作“进家庭、进学校、进机关、进小区、进公共场所”全覆盖。在原有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和示范的基础上,循序渐进做好居民小区厨余垃圾的分类投放和分类收集工作,逐步增点扩面,提高覆盖率,做好居民小区厨余垃圾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设施的建设工作,到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利用率达到35%以上,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90%以上,确保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组织机构

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协调和推进,成立兴庆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政府区长为组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政府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具体安排如下:

组  长:周福琦  兴庆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常务副组长:冯德旺  兴庆区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党委、人大、政协分管领导

成  员:王  喆  兴庆区团委书记

任桂霞  兴庆区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杜毓英  兴庆区财政局局长

马  伟  兴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马文成  兴庆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邢  波  兴庆区发改局局长

向伯安  兴庆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刘  平  兴庆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马万永  兴庆区教育局局长

杨子阳  兴庆区商务和经合局局长

王爱华  兴庆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局长

张晓丽  兴庆区科技局局长

吴世君  兴庆区月牙湖乡乡长

马鹏斐  兴庆区通贵乡乡长

马伟兵  兴庆区掌政镇镇长

赵艳华  兴庆区大新镇书记

王立华  兴庆区前进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舂华  兴庆区解放西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德凤  兴庆区胜利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马建平 兴庆区凤凰北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璞玉 兴庆区中山南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顾小梅  兴庆区富宁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宝宁  兴庆区玉皇阁北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  艳 兴庆区新华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刚  兴庆区文化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朱成业  兴庆区丽景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学刚  兴庆区银古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黄晓婷  兴庆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人

王  平  兴庆区环卫服务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兴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马伟同志兼任,负责兴庆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组织、协调等具体事宜。

四、明确各级责任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兴庆区级分类投放、分类收集,银川市级分类转运、分类处置的模式开展,即各分类主体或区域前端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末端运输、处置由银川市负责。每年签订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和年度任务。

五、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任务分工

(一)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方案要求,负责本辖区居民小区、行政单位、企事业单位、商业网点、公共场所等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工作。落实兴庆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目标任务,制定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措施,形成兴庆区、乡镇(街道)、居委会(村委会)三级管理体系。

(二)兴庆区委宣传部:负责加强宣传教育,按照“进小区、进家庭、进机关、进公共场所、进学校”的五进活动安排宣传,根据不同场所,制定不同的宣传方案,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电子屏等多种途径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力度。

(三)兴庆区住建局:负责小区内建设和收集转运系统的建立和运行工作。督促新建小区建设开发单位,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要求,落实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在建设项目方案审查时,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配套环卫设施建设。建设兴庆区生活垃圾分拣中心项目。负责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统筹规划、政策、考核标准及奖罚机制的制定,宣传工作的推广,分类示范街道、示范小区、示范单位的创建,生活垃圾分类市场化运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及相关项目的推进和协调等工作。

(四)综合执法局:负责查处违反《银川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银川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中违反垃圾分类相关内容的工作。

(五)兴庆区发改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节能减排工作的综合协调及项目方案立项、审查、批复。

(六)兴庆区财政局:负责安排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处置、宣传、以奖代补考核、市场化运行相关经费。

(七)兴庆区教育局:负责对兴庆区中(小)学、幼儿园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教育,启动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读本进校园和中小学生垃圾分类志愿者服务活动,开设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课和社会实践课,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

(八)兴庆区科技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科研项目的立项、科技成果的申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科学研究。

(九)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对生活垃圾分类收运、逐步处置过程进行环境污染防治监督,建立有害垃圾处理体系,并对有毒有害垃圾收运处置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

(十)兴庆区团委:负责组织领导各级团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组织志愿者入社区、家庭指导垃圾分类工作。

(十一)兴庆区文体旅游局:负责在旅游景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和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任务,引导游人支持和配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十二)自然资源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用地保障,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资源化利用企业提供政策支持。

(十三)兴庆区商务局:负责大型商场、超市、蔬菜直销店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监督及相关项目的推进和协调等工作。

(十四)政府办(机关事务局):负责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及相关项目的推进和协调等工作。

(十五)兴庆区环卫服务中心:负责落实老旧小区改造后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配套环卫设施建设。

考核奖励

(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考核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兴庆区年度重要考评指标之一,实施兴庆区级月检查、季考核;乡镇、街道周检查、月考核的机制。兴庆区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每季度组织相关单位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各乡镇、街道对各社区居民小区、辖区内行政单位、企事业单位、商业网点、公共场所等进行周检查、月考核;教育局对各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月考核。

根据《银川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兴庆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物业公司、市场化运行企业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各垃圾分类责任管理部门、个人履行责任情况进行通报。

(二)奖惩机制

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设立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考核经费,根据兴庆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季度考核分值,年度汇总后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学校及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效果好,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进行奖励。

建立分类收集处理体系

根据《银川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全民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建立资源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一般垃圾四类系统,对生活垃圾实施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

(一)分类投放。各居民小区、学校、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公共场所管理责任人,按照银川市垃圾分类指南及分类标准,设置垃圾分类回收箱,箱体分类标识明显。已纳入智慧小区的社区,使用智慧云筒,按分类要求投放。

(二)分类收集。按照“谁产生、谁管理”的原则,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等由各单位负责;住宅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企业负责;业主自行管理物业的,由业主委员会负责;无物业、无业主委员会的由社区(村委会)负责;广场、公园、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由管理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机场、客运站以及旅游、文化、体育等公共场所,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各责任人在责任范围内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并对分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

建立垃圾分类大数据管理平台,资源垃圾、低附加值垃圾、废弃电器、废旧自行车、电瓶车,居民及管理责任人可利用“互联网+”,通过关注银川“物尽其用”微信公众号或拨打400-1567176监督服务电话预约上门回收。大件家具在各街道或居民小区设立暂存点,达到一定数量后,预约回收企业送至集散中心。厨余垃圾收集采取定时、定点的方式,按照运输处理企业的要求进行收集。有害垃圾放置有害垃圾收集箱,达到一定的收集量后,运至就近直运站存放点。

八、经费保障

兴庆区财政每年投入50万元用于加强生活垃圾的宣传教育活动、市场化运行、监督管理、考核及以奖代补经费的保障等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安排奖励经费用于前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公众宣传教育、积分兑换服务、表彰奖励和示范小区的创建,促进资源垃圾回收利用和生活垃圾减量。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生活垃圾分类是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系统工程,更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兴庆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要求,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的重点,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尽快成立相关机构,安排专人负责,落实保障经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大宣传,全员参与。各成员单位,要结合部门职能,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广播、户外广告、宣传栏、公交站台、电子屏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提升市民的法治意识、环保意识和自律意识,逐步培养市民参与垃圾分类的自觉性。将垃圾分类纳入兴庆区志愿服务平台,让生活垃圾分类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理顺机制,健全措施。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成员单位要按照《方案》的要求,明确各自任务分工和目标,建立切实可行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良性运行机制。

(四)加强管理,落实责任。按照“兴庆区、乡镇(街道)、居委会(村委会)”的三级管理考核体系,形成“条块联动、齐抓共管、协调有序、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依据阶段目标,层层抓好落实。各乡镇、街道、社区要加大辖区内各机构、单位、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的管理和宣传,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单位、星级小区评比等各项创建工作的考核目标之一,并对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附件1兴庆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

附件2兴庆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标准

附件3兴庆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细则

银川市兴庆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202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