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有关工作的函》(宁环督办函〔2020〕7号)要求,现将自治区党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兴庆区第二批5件群众举报投诉件办理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自治区党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电话:0951-8682511(上午8: 30-下午18: 00),举报邮箱号码:银川市0014号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