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兴庆区公开选聘社区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经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温红艳等12名同志(名单附后)符合选聘条件,现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至2018年12月4日(共5天)。公示期间,如有反映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问题的,可采取打电话或来访方式向兴庆区民政局和兴庆区纪委举报。经调查核实,如果公示对象存在影响录用问题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举报电话:12388
富宁街街道办事处 | |||||
温红艳 | 禹忠银 | ||||
玉皇阁北街街道办事处 | |||||
李瑞雪 | |||||
胜利街街道办事处 | |||||
闫维静 | 陈瑾颖 | 杨艳霞 | |||
文化街街道办事处 | |||||
崔艳文 | |||||
中山南街街道办事处 | |||||
张娟 | |||||
丽景街街道办事处 | |||||
闫园 | 禹爱香 | 乔娟 | |||
前进街街道办事处 | |||||
葛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