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各直属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
《兴庆区人才公寓申请暂行办法》已经兴庆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调整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兴庆区人才公寓申请暂行办法
2、《兴庆区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机关事业单位)
3、《兴庆区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企业)
兴庆区委组织部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