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网 宁夏政府网 银川政府网 登录个人中心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本站已启用无障碍浏览系统,欢迎点击访问!

兴庆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诊所备案凭证的开展实施

          发布日期:2023-01-13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恢复默认

近期,兴庆区审批服务管理局紧紧围绕2023年全市深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以“强素质、强服务、强担当、强斗志”为主要内容,大力发扬肯干、实干、苦干、巧干、加油干的精神,形成比作风、比担当、比实干、比效率、比奉献的良好氛围,推动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

为了鼓励开办医疗机构和诊所,新颁发了《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诊所备案管理,满足了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在收到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当场发放诊所备案凭证;对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在收到备案材料之日,一次性告知备案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尽可能的简化办理流程,让群众满意,尽快拿证,少跑路。

兴庆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各窗口在“为民服务解决难题”实践中不断深入了解群众需求,并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及时调整审批服务的方式,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力求做到为民办事,热情引导、周到服务,确保办事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