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纪委监委召开精准处置问题线索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22-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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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问题线索处置方式,提高问题线索处置水平,815日上午,兴庆区纪委监委召开精准处置问题线索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中纪委《关于对十九大以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初步核实问题线索的统计分析》和自治区纪委监委精准处置问题线索相关会议精神及问题线索处置、谈话函询相关文件要求,兴庆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汉毅同志主持并讲话。

会议指出,问题线索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源头和基础,对问题线索进行规范管理与精准处置,是纪检监察机关管控工作风险、提升工作质效的重要环节,是高质量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的重要保障。下一步要切实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问题线索规范处置。

要提高站位,增强思想认识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问题线索处置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线索处置四种方式内涵及规范问题线索管理与处置的重要性。转变工作理念,拓宽工作思路,坚持把谈话函询作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有效形式和重要手段,实现问题线索处置的多样性和综合性,切实提高问题线索初核成案率。

要强化担当,压实工作责任认真区分谈话函询和初步核实的使用范围,积极运用谈话函询方式处置线索,避免简单机械运用初步核实方式处置问题线索,逐步降低初核率。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要按月对承办部门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提醒,对问题线索处置不精准的,及时向承办部门提出整改意见。

要精准研判,提高处置水平坚持集体会商把关,深入分析受理问题线索内容、成因,集体研判问题线索的价值和质量,确保线索处置科学化、规范化。严格审批程序,认真执行问题线索处置相关规定,优化问题线索处置方式,精准提出初步核实、谈话函询、了结等处置意见,按程序经批准后实施,确保线索处置程序合法。

要加强学习,提升业务能力加强对《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办法》等规定的学习,树牢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依照规定处置问题线索。加强与上级纪委监委的沟通联系,对问题线索处置过程中把握不准的情况,及时向上级纪委监委请教学习,确保执行标准统一。发挥“室组地”工作联动作用,纪检监察室做好对乡镇(街道)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的业务指导和把关,确保规范处置问题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