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把握四个“坚持” 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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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兴庆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持续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不断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成果,形成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大好局面。在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的关键时期,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与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相继召开,为推进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新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明确了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重点任务、政策举措,为做好下一步民族工作的“施工图”和“任务书”。下一步,兴庆区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与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全面抓好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把握四个“坚持”,全力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为统领,掌好民族工作之“舵”

做好民族工作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提升解决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对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提出明确要求。作为基层,更要全面准确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融入民族工作各领域,着力构建起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负责、各部门通力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不断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同时,要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与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精神上来,把会议精神与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融会贯通起来,对民族工作进行全面系统安排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以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推动党的民族工作取得新成效、再上新台阶。

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准民族工作之“纲”

兴庆区作为少数民族聚居区,着力构筑共有精神家园,汇聚各民族共同迈向现代化的磅礴力量。督导马克思主义“五观”宣传教育常态化落实情况,大力培育和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在机关继续开展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会,在学校全面推广“石榴籽”课堂,在企业开展“团结聚力比贡献,齐心协力促发展”活动,在社区、乡村广泛向群众发放民族政策应知应会手册、讲解民族政策,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创新开展“民族团结月”“社区邻里节”等活动,深化“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依托铁北巷打造民族团结特色主题街巷,不断巩固扩大宣传教育阵地。鼓励和支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文学、艺术作品、广播电视节目以及出版物的创作生产和宣传推广,指导开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文艺演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微宣讲、欢乐大舞台、“送戏下乡”、湖城之夏、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等活动,充分运用电视媒体、文艺作品、公益广告和群众性文体活动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主题宣传,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坚持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为抓手,把牢民族工作之“魂”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持续推进《兴庆区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成果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建立创建工作与经济发展同频、与乡村振兴同推、与维护稳定同抓、与凝聚人心同促的联动机制,实施“创建+N”品牌行动,指导各单位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党建、乡村振兴、全域旅游等工作有机结合,按照“八个一”标准,深入挖掘创建工作亮点,加强总结提炼,丰富创建内涵,打造独具特色的创建品牌,真正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串成一条线,自然和谐的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回头看”机制,经常性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互观互学、赴外地观摩等活动,推进创建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成效。

坚持以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水平为根本,夯实民族工作之“基”

推动有关部门积极落实均等化公共服务,努力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和就业、教育、健康等各方面服务,逐步实现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良好社会氛围。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法治建设、平安建设有机结合,坚决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推动民族事务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宗教场所等,进一步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坚决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创新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标准化管理试点工作,继续推广第三方记账、民主监督委员会等管理模式,深化“五进”宗教场所活动,切实提升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法治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