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教育局推行“阳光分班”

          发布日期:2019-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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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均衡配置教育资源,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兴庆区教育局制定四项原则,全面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分班及座位编排工作。  

一是全纳性原则。凡是通过银川市入转学服务平台分配到学校报到的新生全部纳入均衡分班范围,不得人为扩大或缩小均衡分班范围。

二是随机性原则随机确定班级、随机确定学生名单、随机确定班主任。均衡配备教师,确保优质教育资源公平、合理利用,确保受教育群体的机会均等。

三是公开性原则均衡分班工作要在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的监督和共同参与下进行,均衡分班的结果当场进行公布,并立即公示。

四是规范性原则严格按照《兴庆区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意见》的规定控制班额,不得出现同一年级班级人数差异过大的现象。

同时,要求各学校严禁将学业成绩作为分班依据,严禁组织分班考试,不得设立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保持各班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分班情况一经确定,不得再进行调整。

座位编排应遵循的三项原则——  

坚持公平、尊重学生人格原则:不得以学生考试成绩编排座位,不歧视有问题的学生,充分关爱自卑、自闭、多动症等特殊性格的学生,不放弃任何一位学生。

合作互补原则:编排座位时应关注不同性格、气质类型及智力水平的学生,使其能够更好合作、探究、互补、互助,协助教师发现和矫正学生个性上的弱项,促进青少年、儿童心理健康发展。

动态管理原则:学生座位排好后,实行动态管理,要根据学生的实际,适时地重新排列组合,定期进行整体流动,以全面调整学生的视听方位,扩大学生的交往面。

学生身高、视力等将作为座位编排的主要依据,并对身体残疾等特殊学生给予照顾。如确因身体健康原因需照顾的学生,由家长个人提出申请,班主任对调整座位的可行性进行判定,条件允许情况下给予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