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委四项举措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发布日期:2018-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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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后,兴庆区纪委监委迅速行动,通过多项举措确保学习贯彻《条例》行动快、力度大、见实效。 

  纪委把学习《条例》列为常委会、委务会议事内容,组织常委、委员专题学习。要求委机关班子成员加强自学,撰写发言提纲,对《条例》新增或修改内容重点解读,吃透精神,把准要脉,精准记忆,确保《条例》落地生根。 

  《条例》共142条,与旧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2条,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项纪律行为的处分作了详细的规定,为纪检机关依法依纪履职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执纪依据。 

  纪委要求所有纪检干部要对照新旧版本,对《条例》增加了哪些内容、为什么增加,修改了哪些条款、为什么修改,体现了什么样的执纪精神,有什么样的执纪要求都要做到清楚明白。要求纪检干部把《条例》作为工具书、案边卷,时时用《条例》的标准衡量自己,用具体条文约束自己,严格行为规范,严格执纪监督。 

  委机关各室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结合办理的案件,剖析比对,找不同、找差距,防止业务学习“两张皮”。 

  还结合正在开展的“照镜子、比作风、塑形象”活动,以“主题党日+”活动为载体,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条例》,深入领会《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主要内涵和精神实质。支部党员逐一发言,分享学习《条例》的体会和感受,表示要做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的合格党员,以《条例》为“戒尺”和“标准”,自觉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同时利用“清风兴庆”公众号和微博、微信群宣传《条例》,组织学习《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每人撰写一篇心得体会。 

  将自治区纪委关于学习贯彻条例的通知,转发至兴庆区各个单位党组,要求各单位党组把学习新《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通过党员大会、党员现代远程教育平台等载体,确保兴庆区所有党员知《条例》、学《条例》、模范遵守《条例》。  

供稿:何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