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司法局推动个人人民调解室建设助力基层矛盾纠纷的化解

          发布日期:2018-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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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思路,兴庆区司法局结合辖区实际,支持、鼓励、指导法律服务工作者、优秀人民调解能手等建立以个人名字命名的人民调解室,着力打造具有“名人效应”的人民调解队伍,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培育人民调解优质品牌。先后成立了王英明调解室和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白军林调解室。 

  一、鼓励打造个人工作调解室 

  “个人调解工作室”以其个人人格魅力、公众影响力的优势,在调处矛盾纠纷中发挥着特殊的职能优势。为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兴庆区司法局注重挖掘基层优秀人民调解员、具有调解潜能的社会公民,积极培养树立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调解工作先进个人,鼓励、指导其逐步建立个人人民调解室。同时,指导调解室建立其专门的人民调解规章制度,规范调解流程。 

  二、强化对个人调解工作室的监督指导 

  在鼓励、指导个人调解工作室成立之初,兴庆区司法局同时明确了司法行政机关对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的监督、指导职责。实行备案命名制度,对辖区内个人调解工作室的设立情况进行统计,对符合条件的个人调解工作室进行备案、命名。建立日常指导监督制度,基层司法所就调解工作流程、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档案资料对个人调解工作室进行必要的指导。 

  三、加强基层调委会与个人调解工作室的对接 

  建立对接交流机制,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定期与个人调解工作室互相走访、座谈,交流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学习先进经验。基层调委会可聘任个人调解工作室成员为兼职人民调解员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享受以案定补。建立疑难矛盾纠纷联动调解机制,个人调解工作室遇到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无力化解的,可引导当事人到其他基层调委会化解,并应及时向受理纠纷的基层调委会通报有关纠纷情况;受理纠纷的基层调委会可以邀请个人调解工作室成员共同参加纠纷调解。建立工作指导机制,个人调解工作室和基层调委会在纠纷化解过程中遇到法律政策或调解方法等问题时,可以互相请求指导。 

供稿:兴庆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