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可申请低租金人才公寓

          发布日期:2018-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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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激发人才活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银川市制定了《银川市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银党办【2018】36号),实施创新型大学生宜居工程,对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到银川就业创业的应届大学生提供低租金人才公寓。 

  凡是所学专业符合创新型人才需求目录,且毕业后尚未正式就业但有意向到银川就业创业的应届大学生,将按照博士、硕士、学士三个层次提供不同标准的低租金人才公寓,入住面积标准分别为90平方米、70平方米和35平方米,其中“双一流”大学毕业的入住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非“双一流”大学毕业的入住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对所学专业符合银川市创新型人才需求目录,且已在银川市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应届大学生,银川市最高提供每年2.4万元生活补贴、12万元购房补贴、9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或90平方米的共有产权房。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在兴庆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进行申请。 

供稿:兴庆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陈立明 周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