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将121项审批及服务事项下放

          发布日期:2017-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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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8日,兴庆区召开加快“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公布从今年9月1日起,将政府各职能部门审批的82项行政审批事项和39项公共服务事项(121项)整体划转至兴庆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各街道和乡镇及社区中受理,真正实现“一门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 

  以此为契机,兴庆区政务服务中心正式更名为兴庆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此前由辖区14个部门、4个乡镇共同承担的86项行政审批事项,除4项保留在乡镇外,其余82项全部划转到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进行一门受理。 

  此外,民政局、城管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承担的26项事项下放到街道、乡镇受理,原街道、乡镇受理的10项事项下放到社区、村受理。 

  通过将将审批权限逐步下放,让服务窗口与群众更近,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 

  同时明确,除了需要协调自治区、银川市审批的部分事项外,不需要兴庆区后台审批人员进行审批的,原则上当天办结。 

  需要后台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审批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 

  需要通过检验检疫、现场勘验等办理的事项,5个工作日内办结。 

  另外,兴庆区还从本次下放、合并的121项事项中,梳理出76项作为网上受理事项,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实现“不见面,马上办”。 

  目前,政务服务平台手机APP及终端设备也正在加紧开发中,8月23日前将完成初步设计并试运行。